平罗县位于宁夏平原北部,总面积2060平方公里,辖13个乡镇144个行政村,有汉、回、满、蒙等18个民族,总人口31.6万人(七普常住人口274206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38%。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国家园林县城、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和自治区双拥模范县、自治区食品安全先进县、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自治区文明县城、卫生县城等荣誉称号,多次入选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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