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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平罗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4〕10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规定,平罗县消防救援大队和石嘴山市平罗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平罗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调整,特请示县政府对调整后的179家(平罗县消防救援大队列管157家,石嘴山市平罗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列管22家)(撤销8家,新增60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予以公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消防机构负责监管,其余一般社会单位由公安派出所负责监管。
附件:
1.平罗县2024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2.2024年新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3.2024年撤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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