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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母慧新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5〕23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现将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母慧新同志(挂职)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母慧新同志,协助孟超同志工作,由孟超同志帮带,与王敏同志互AB岗。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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