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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罗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次)使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精神,充分发挥衔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发〔2021〕268号)要求,结合平罗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现将《平罗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次)使用计划》予以公告。
附件:1.平罗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次)使用计划
2.平罗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次)使用计划明细表
3.平罗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次)绩效目标申报表
中共平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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