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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3-0003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21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关于平罗县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政复〔2022〕66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关于平罗县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实施方案的批复

平政复〔2022〕66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实施方案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2〕402号)收悉。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工作,有序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显化土地资产价值,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集约利用,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国土资源部21号令)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协议出让。

望你局严格按照协议出让程序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平罗县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实施方案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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