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21021/2023-00031 | 文号 | 平政复〔2022〕66号 | 生成日期 | 2022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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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平罗县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县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实施方案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2〕402号)收悉。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工作,有序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显化土地资产价值,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集约利用,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国土资源部21号令)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协议出让。
望你局严格按照协议出让程序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平罗县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实施方案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