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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8年上半年招商工作督查的通知
平商务发〔2018〕79号
为切实推进全县招商工作,积极落实全县年度招商目标任务,按照工作安排,近期将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招商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重点
重点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招商工作开展情况、招商项目开工建设情况、招商线索对接情况进行督查。
二、督查期间
2018年7月3日—5日。
三、督查方式
以各乡镇、部门自查和听取汇报的形式进行。由县两办督查室和县商务经合局共同组成督查小组对各单位招商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束后将对各单位招商情况进行通报反馈。
四、督查要求
1.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由单位负责人或分管招商工作领导汇报截至目前招商工作开展情况、项目开工情况、招商线索对接情况等。
2.重视项目源头性,坚持谁引进谁申报的原则,严禁分商要商,摒弃观望守等思想,高质量推进招商工作。
3.各单位要全面梳理招商线索、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确保招商线索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准确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对于存在弄虚作假的,将实行责任倒查机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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