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起草局党政上报、下发的请示、报告、通知、工作计划、总结、领导讲话等材料;

2.上传下达,负责OA收文发文、做好各类文件的收发、传送、打印、督办等工作;做好局机关人事档案、职称档案、文书档案的归类、管理工作;保管、使用局党政印章;

3.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例会等会议的筹备和记录、考勤等服务工作;

4.督促落实局党组会议、局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协调各科室、各基层单位开展工作;

6.负责系统内干部管理考核、评价及重点工作督查等工作;

7.负责办理局系统职称评聘工作、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8.负责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

9.负责上级查询、各部门公务来访接待、接洽工作;

10.承担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各项工作;

11.负责宣传信息的登记、整理、上报工作,12345便民服务平台工作;

12.机关车辆安排及干部职工业务培训、政治学习等工作;

13.负责机关所需物品的购置、保管、发放、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14.负责全局工会工作、机关共青团、妇女儿童、卫生计生等工作;

15.联系广电台、网络公司做好网络建设和安全播出及电影放映工作;

16.负责区、市、县目标考核工作,人大方议案、意见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

1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执法管理室

工作职责:

1.负责局系统各场馆管理工作;

2.负责民族宗教和民族团结创建、政务公开、网络安全、软件正版化工作;

3.负责局系统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帮扶解困、下基层工作;

4.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禁毒、扫黑除恶、依法治县、法治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5.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6.负责基层治理建设、社会管理领域深化改革工作及河长制工作;

7.负责信访维稳、行政诉讼工作;

8.节约型机关创建和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文化发展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

1.拟订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制定公共文化服务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指导乡镇文化、社区(村)文化等社会文化事业,负责全县文化(图书)馆(站、室)管理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工作;

3.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4.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指导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

5.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及新型业态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6.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大型文化活动;

7.负责全县文化行业统计工作;

8.指导各民间社团发展;

9.承担全县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10.承担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

11.监督管理文物、博物事业,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管理保护和弘扬利用工作;

12.指导全县文化产业基地、示范户建设及文化深化改革工作;

13.负责文化项目谋划、建设、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

14.负责局系统新时代文明实践(精神文明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及相关的资料收集和档案整理;

15.负责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

16.负责行政审批、权力清单调整审核;

1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旅游发展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辖区内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工作;

2.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的规划与开发建设;

3.承担局系统项目谋划、建设、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

4.组织和指导旅游企业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5.负责辖区内旅游景区、宾馆(饭店)、乡村旅游示范点(农家乐)的申报评定及监督管理工作;

6.制定、指导和推进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规划及旅游产品创新和开发工作;

7.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的统计、旅游深化改革工作;

8.负责系统招商项目统计上报各项工作;

9.负责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

10.负责做好旅游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11.承办局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财务室

工作职责:

1.负责全局财务收支计划、财务收支决算报表等工作;

2.承担财务统计报表编制上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做好各项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3.负责工资申报、支付和“三险一金”核缴工作;

4.负责财务印鉴章和财务转帐支票的管理、使用;

5.负责固定资产登记及财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定期核实票据、现金、实物、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清查工作;

6.负责监督审核下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审核年终财务决算工作;

7.负责非法集资相关工作的统计上报资料整理工作;

8.负责科普统计、办理人事和劳资相关工作;

9.引资统计上报工作;

10.配合综合办公室及其它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