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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9/2016-4896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陶乐镇 成文日期: 2016年12月22日
标  题: 陶乐镇2017年部分预算公开说明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陶乐镇2017年部分预算公开说明

一、主要职能

陶乐镇属于平罗县人民政府最基层一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业务上由县人民政府管理、监督、检查指导。

编办核定的机构职能是: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保障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搞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和矛盾纠纷调节机制,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建设,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5.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6.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镇党委、政府对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协助搞好城市规划、征地、拆迁等工作。

8.加强社区管理,强化第三产业的培育发展,为农民和流动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9.承办县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1.陶乐镇下辖5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共有人员编制数51人,其中行政编制25名(含2名事业编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8人(含公用事业管理所人14人);离退休人数45人,遗属人员10人,临时工2人,合同制工人3人,居委会工作人员10人;村干部55人,享受独生子女的人数6人。

2.陶乐镇共核定事业编制28名。其中:文化站3名,财经所9人,公用事业管理所14名,事业编制工勤人员2名。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陶乐镇2017年收入总预算9893508.88元,比2016年(11322101.52元)预算减少1428592.64元,减少12.62%。减少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退休人员工资交社保发放。

2017年支出总预算9893508.88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428592.64元,减少12.62%。减少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退休人员工资交社保发放。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公共预算收入说明:财政拨款收入9893508.88元。

(三)财政拨款预算构成情况

陶乐镇财政拨款预算9893508.88元,其中:行政运行4900074.78元,占全年预算的49.53%;住房保障支出507253.8元,,占全年预算的5.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797.1元,,占全年预算的1.02%;;其他财政事务支出992143.24元,占全年预算的10.0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9599.92元,占全年预算的3.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3083640.04元,占全年预算的31.17%。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年度计划采购60令办公用纸、台式电脑10台、笔记本电脑2台、复印打印一体机1台、打印一体化10台、办公桌30张、大会议桌1张、办公椅150把、会议桌120张、档案柜20个、电子屏1个、电子音响及投影仪1个,共计41.75万元。

                                                                              平罗县陶乐镇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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