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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5/2024-0009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18日
标  题: 【批复公示】关于平罗县崇岗镇、城关镇等10个乡镇2024年退化林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批复公示】关于平罗县崇岗镇、城关镇等10个乡镇2024年退化林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崇岗镇、城关镇等10个乡镇2024年退化林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4〕10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崇岗镇、城关镇等10个乡镇2024年退化林修复项目

(项目代码:2404-640221-15-05-702248)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改善项目区林分结构和生境,提高林分质量,恢复和提升生态防护功能,建立绿色屏障,对防御自然灾害、调节小气候、改善人居环境和维持生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崇岗镇、前进农场、城关镇、姚伏镇、陶乐镇、渠口乡、通伏乡、红崖子乡、高庄乡、高仁乡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退化林修复总面积8813.8亩,其中:乔木林2239.7亩,灌木林6574.1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补植补造6592.1亩,共需补植苗木1130096株,采伐修复4099.3亩,修枝2387.3亩,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补水)408564穴。

1.崇岗镇共计补植面积117.3亩,栽植苗木3345株,采伐修复面积946.1亩,修枝面积885.5亩,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补水)3345穴。

2.前进农场共计补植面积1353亩,栽植苗木99100株,采伐修复面积1332.6亩,修枝面积145.1亩,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补水)49550穴。

3.高庄乡共计采伐修复面积122.2亩,修枝面积122.2亩。

4.城关镇共计采伐修复面积176.9亩,修枝面积176.9亩。

5.姚伏镇共计采伐修复面23.4亩,修枝面积23.4亩。

6.渠口乡共计补植面95.7亩,栽植苗木5522株,采伐修复面积239.8亩,修枝面积159.2亩,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补水)3161穴。

7.通伏乡共计采伐修复面积61.4亩,修枝面积61.4亩。

8.红崖子乡共计补植面积2973.2亩,栽植苗木611368株,采伐修复面积611.1亩,修枝面积399.2亩,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补水)215279穴。

9.陶乐镇共计补植面积2048亩,栽植苗木410433株,采伐修复面积409.7亩,修枝面积240.2亩,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补水)136901穴。

10.高仁乡共计补植面积4.9亩,栽植苗木328株,采伐修复面积176.1亩,修枝面积174.1亩,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补水)328穴。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4月-2024年11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24.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8.08万元,其他费用16.49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造林补助资金324.57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4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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