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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5/2024-0005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26日
标  题: 【批复公示】关于平罗县宝丰镇宝丰村菌菇产业园区温室建设一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审管批字〔2024〕19号 有效性: 有效

【批复公示】关于平罗县宝丰镇宝丰村菌菇产业园区温室建设一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4〕19号

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平罗县宝丰镇宝丰村菌菇产业园区温室建设一期项目立项的请示》(宝政2024〕1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宝丰镇宝丰村菌菇产业园区温室建设一期项目

(项目代码:2402-640221-20-01-808986 )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有效解决宝丰镇产业发展不足和短板,方便种植农户就近务工创业,带动脱贫户和当地农户发展设施农业的积极性,增加农民群众收入,助推沿河村瓜菜产业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宝丰镇宝丰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65.52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长80m×宽14.5m日光温室16座,总建筑面积18752.00㎡,其中:长4m×宽3m耳房16座,建筑面积192㎡;配套建设室外给水、电气工程等设施。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3月-2025年12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概算为377.19万元,工程费343.85万元,其他费22.35万元,预备费10.99万元。

资金来源为:各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377.19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2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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