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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4-0002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05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两年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24〕5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两年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4〕5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平罗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两年行动方案(2024—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两年行动方案(2024-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夯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基础,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环境安全稳定畅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两年行动,实现以下目标:一是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打造平安交通、智慧交通,加快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二是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科学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人、车、路安全系数和通行效率不断提高。三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向好。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四项指标逐年下降。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平罗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耀峰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白玉昌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杨瑞雍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杨占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  波  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县交通局局长

成  员:王继萍  县发改局局长

梁  迈  县工信局局长

贺  波  县教体局局长

何建如  县司法局局长

赵冬梅  县财政局局长

罗占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吴少兵  县住建局局长

万晓山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  静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谈静涛  县商务局局长

张素玲  县文广局局长

邹  韬  县卫健局局长

樊利军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志祥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艳华  县气象局局长

苏惠军  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资源利用与规划建设局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志祥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做好统筹协调、综合管理和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研判分析工作推进过程中部门协作、经费保障、责任落实等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主要任务

2024年至2025年,开展国省道安全防护、城市道路安全防护、农村道路安全防护、园区道路安全防护“四大提升行动”,坚决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压降亡人道路交通事故。

(一)开展国省道安全防护提升行动

1.常态化推动隐患点段治理。在事故多发的国省道路段设置隔离设施,根据需要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高路堤、平交路口等路段加装闪光警告信号灯、减速振动标线、安装减速带。2024年3月底完成摸排建档任务;2024年、2025年各完成50%安装任务。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持续优化平交路口治理。调整路侧出入口,整改路侧“小开口”、绿植遮挡视距等难点问题。2024年3月完成摸排建档任务;2024年、2025年各完成50%整改任务。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

3.在车速快、路口不让行、测速设置存在盲区的国省道安装测速抓拍设备。2024年完成3处:302省道K0-K5、110国道K1212-K1216、244国道K29-K35;2025年完成3处:302省道K34-K39、303省道K16-K19、244国道K71-K79。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石嘴山分中心

4.在滨河大道安装中央隔离设施。按照自治区党委“四防”督查组督办要求,县交通局争取资金在我县境内滨河大道安装中央隔离设施。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公安局

(二)开展城市道路安全防护提升行动

5.在车速快、不让行、无信号灯的路口安装交通信号控制及电子警察监控系统。2024年完成5处:萧公大街与姚福路路口、玉皇阁大道与环湖路路口、人民西路与定远街路口、鼓楼西街与西苑街路口、宝丰路与西苑街路口;2025年完成4处:东苑街与前进路路口、民族大街与新渠路路口、西苑街与贺兰山路路口、陶乐镇西环路与302省道路口。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6.在有信号灯但无电子警察监控、闯红灯严重、交通事故多发的路口安装电子警察监控系统。2024年完成4处:怀远路与新渠路路口、怀远路与人民路路口、萧公大街与金桥路路口、萧公大街与南环路路口;2025年完成9处:定远街与新渠路路口、前进路与东苑街路口、定远街与长城路路口、翰林大街与田州路路口、翰林大街与玉皇阁大道交叉路口、南环路与鼓楼南街路口、民族大街与新渠路路口、西苑街与贺兰山路路口、陶乐镇西环路与302省道路口。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7.在车辆违停违法较为突出,造成交通拥堵秩序混乱的路段安装违停自动抓拍系统。2024年完成7处:翰林大街(人民路—团结路)、翰林大街(团结路—玉皇阁大道)、汇景街、鼓楼北街(鼓楼—人民路)、鼓楼北街(人民路—团结路)、鼓楼南街(鼓楼—阳光路)、鼓楼西街(鼓楼—翰林大街);2025年完成7处:东苑街(前进路—鼓楼东街)、东苑街(鼓楼东街—人民路)、东苑街(人民路—团结路)、东苑街(团结路—玉龚路)、前进路(东苑街—鼓楼南街)、玉龚路(鼓楼北街—东苑街)、玉龚路(东苑街—怀通路)。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8.对大货车穿城而过、噪音扰民较为突出、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路口的中型及以上货车违反禁限行抓拍设备进行升级改造。2024年完成5处:翰林大街与永安路、定远街与南环路、民族大街与北环路、德渊路与北环路、德渊路与翰林北街;2025年完成2处:滨河大道71KM、亲水大街与恒通路路口。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9.对因标线施划不科学导致非机动车道宽于机动车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问题较为突出的道路进行改造。2024年完成6条:怀远大街、永安路、姚福路、金桥路、利民路、新渠路;2025年完成5条:玉皇阁大道、民族大街、翰林大街、明珠路、团结东路。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10.完善新建道路交通标志。2024年完善3处:鼓楼南街(阳光路—田州路)、文昌路(唐徕大街—鼓楼南街)、永安路(城关九小路段)。2025年完善续建和翻建道路的交通标志。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11.对道路两侧设置不合理的开口和人行横道不连续的地点进行改造。2024年改造133处道路开口、5处人行横道。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

(三)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防护提升行动

12.在车速快、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争道抢行现象严重、非灯控视距不良的路口安装会车预警系统。2024年完成2处:陶左路与平黄路路口、110国道与崇岗村五队中心路路口;2025年完成2处:沿河路与平黄路路口、109国道与周滨路路口。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

13.在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段按照“三必上”(交通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路口按照“五必上”(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进行安全改造,着力解决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问题。2024年治理10条道路:红陶路、五通路、沿河路、平黄路、平西路、头石路、周滨路、东邵路、下沙路、黄宝路。2025年治理10条道路:陶左公路、小店子主路、老平陶路(马家桥—银星八队)、黄灵公路、灵宝公路、高二路、高四路、集中主路、陶农公路、红翔村中心路。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

14.在农村道路弯道处施划减速振动标线、安装导流警示标。2024年治理7条农村道路:红陶路、头石路、沿河路、下沙路、五通路、周滨路、东邵路;2025年治理7条农村道路:老平陶路(马家桥—银星八队)、黄灵公路、集中主路、陶农公路、灵宝路、东沙路、车前路。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

15.清除平交路口通视三角区内和安全交叉停车视距内的障碍物,确保路口视距良好。2024年清理10条道路:红陶路、五通路、沿河路、平黄路、平西路、头石路、周滨路、东邵路、下沙路、黄宝路;2025年清理10条道路:陶左公路、小店子主路、老平陶路(马家桥—银星八队)、黄灵公路、灵宝公路、高二路、高四路、集中主路、陶农公路、红翔村中心路。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

(四)开展园区道路安全防护提升行动

16.对平罗工业园区标线不清的道路重新施划标线,在危险路段、弯道施划减速振动标线、在平交路口安装交通标志、路口警示桩。2024年完善太西园的滨河路、昊越路、坤纬路,红崖子园的精细化工南路、峰晟路、黄河东路,崇岗园的老110国道、富岗路;2025年完善太西园的平原路、大地路、福泉路,红崖子园的乌沙路、滨河东路,崇岗园的崇祥路、崇兴路。

牵头单位: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

17.对园区道路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对路口遮挡视线的树木进行挪移、修剪,清除平交路口通视三角区和安全交叉停车视距内的障碍物,确保路口视距良好。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德渊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任务,细化推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隐患治理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细致排查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

(三)加强资金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县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根据摸排情况,向县人民政府申请隐患治理资金,县财政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资金保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四)强化督导检查。政府督查室要将各乡镇、各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纳入督查计划,综合运用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性提出整改要求,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

附件:1.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清单

2.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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