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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0/2023-0012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教体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11日
标  题: ​ 【教育督导】平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平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聘任专兼职责任督学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教督办〔2023〕3号 有效性: 有效

​ 【教育督导】平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平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聘任专兼职责任督学的通知

平政教督办〔2023〕3号


局属各部门、科室、各中小学、幼儿园、督学责任区:

为加快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进一步加强责任督学队伍建设,落实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工作,经研究,决定聘任马利民等16名同志为专职责任督学和征卫红等9名同志为兼职责任督学,聘期为3年(20231月至202512月)。具体事宜如下:

一、聘任专职督学人员名单:

王金星  张成云罗惠平  李志强秦宗林  仇学峰

马利民常学明  吴秀萍吴光夫

吴建平李玉军  余永忠莫惠珍

二、聘任兼职督学人员名单:

征卫红   陈万荣   俞孟天   张勇峰   田继荣

鲁小龙   王丽娟   鲍艳江   冯晓东  

三、专兼职督学责任区划分及责任学校分工

(一)根据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分布情况,将督学责任区划分为中片、南片、北片、东片四个责任区

具体安排如下:

中片责任区组长:李志强

责任督学:张成云、王金星、仇学峰、秦宗林、罗惠平及以上所有兼职督学

南片责任区组长:马利民

责任督学:常学明、吴秀萍

北片责任区组长:马

责任督学:王波、吴建平、吴光夫

东片责任区组长:余永忠

责任督学:李玉军、莫惠珍

(二)挂牌督导责任学校分工

见附件:(平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专兼职督学责任学校一栏表

四、责任区督学的工作职责

(一)督导检查各学校(幼儿园)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涉及校(园)安全、师生合法权益和教育教学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调查核实群众举报、投诉的有关教育问题,责任督学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对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责任督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了解并上报有关情况。

(二)指导帮助学校(幼儿园)合理制定校(园)三年发展规划,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形成办学特色;督促指导校(园)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三)及时推介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和学校(幼儿园)反馈可能影响校(园)正常教学秩序以及违背教育规律的问题。

(四)准确掌握学校(幼儿园)的办学现状、发展动态及存在的问题,每学年向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书面提交责任区督导工作报告和随访督导报告。

(五)认真研究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建议并督促落实。

五、责任区督学的工作要求

(一)责任督学在督导活动中要深入实际,依法督导,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得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并对督导结果高度负责。各挂牌督导学校(幼儿园)要主动配合责任督学的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对督学提出的意见要认真研究,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加以整改。

(二)每次督导后,应及时向被督导校(园)主要负责人反馈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和问题整改要求,填写《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备案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记录表》并撰写报告,报送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下达《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整改通知书》。

(三)对本责任区学校(幼儿园)的经常性督导每不得少于1次,视情况可随时对学校进行督导。

六、教育督导人员考核办法

为了不断提高教育督导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能的不断提高,根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和工作纪律,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

以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基本内容,重点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突出工作实绩。

()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与干部干事档案及年终考核相结合,具体考核工作由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季度考核由个人自评与他评相结合,自评占40%、他评占60%他评方式延伸到学校中层班子成员,通过测评打分、问卷调查、纸笔测试督导业务知识等方式,以及督导结束撰写督查小结的质量评估进行综合评价。年度考核由四个季度个人考核得分的平均分直接生成。

(三)考核加()分标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考核基本分中加分:

(1)在考核年度内获得县级、市级、自治区级以上个人综合表彰的,分别加1分、3分和5分。

(2)撰写的业务方面的文稿、教育督导案例(包括工作信息)在县级以上刊物或新闻媒体发表的,或是荣获区、市级奖项的,区级每篇加3、市级每篇加2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考核基本分中减分:

(1)在季度工作考核中,未能按时间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完成工作任务但质量较低的,每次扣2分。

(2)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过错被公开点名批评的一次扣2分。

(3)因个人原因受到过错追究的,酌情扣3-5分;

(4)不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缺勤一天扣3分。

附件:平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专兼职督学责任学校一栏表

平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31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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