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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7/2023-0145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高仁乡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03日
标  题: 平罗县高仁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仁乡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高仁政发〔2023〕53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高仁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仁乡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高仁政发〔2023〕53号

各村、各办(中心):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群众利益,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平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平罗县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农发〔2023〕82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村级自查、乡级核查以及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和系统监测,聚焦“三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规范、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农村财务管理不规范、债权债务管控不严格、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审计走过场及其他资产管理不规范等9个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查清问题、整治隐患、规范监管、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全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质量有效提升,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确保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行动内容

(一)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排查乡镇是否设置农经(“三资”管理)岗位,“三资”管理人员是否为农经或财会专业人员,“三资”管理人员是否为临聘人员(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及实习大学生),是否能保持“三资”管理人员稳定,是否常态化开展“三资”管理监督检查;是否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督导指导或审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机制是否健全,制度执行是否到位,审核把关是否严格。村干部特别是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对农村集体“三资”底数是否清楚;村集体经济组织议事程序是否严格,是否存在审核把关不严造成集体财产损失、资源流失等问题。切实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有人抓、有人管的问题。

(二)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规范的问题。排查已经在县农业农村局登记赋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规范挂牌;是否制定规范章程,是否依照章程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在 决议、管理、监督集体资产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是否先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理事会会长变更是否通过选举程序;是否建立健全成员名册,并纳入台账管理;是否在签订合同、开展市场经营活动中依法合规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章;是否存在违背农民意愿、行政强制推动成立公司等市场主体现象;是否存在借发展集体经济之名任意整合和平调集体资产等问题。

(三)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结合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重点排查清产核资后新增资源资产是否纳入账内(台账)管理,集中整治集体资产登记遗漏和被侵占等问题;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过程中资产管理和处置是否规范、监督是否到位;排查是否存在资产台账不全、更新滞后、错登漏登、账实不符等问题;排查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项目资产是否纳入宁夏集体资产监管系统;是否存在确权到村扶贫项目形成资产主体责任不清晰、价值贬损现象;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产行为等问题。

(四)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的问题。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农村土地承包、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要求,全面清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合同,逐件核查合同合法合规情况;排查是否存在产权制度改革后仍以村委会作为发包主体的情况;对超长期、超低价、未经民主程序、签订不规范等四类问题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对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的行为进行追查;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

(五)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全面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等问题;重点排查财务收支管理混乱问题,特别是通过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等方式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情形;违规提取村级办公经费、发放各项补贴行为,以及集体收益分配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解决村财乡代管中存在的“只顾埋头记账、不理村级实情”现象。

(六)整治农村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格的问题。认真查摆梳理村委会及村集体经济组织防范和化解村级债务等方面情况,逐一摸清村级负债底数和负债原因,实行台账管理;严肃查处举债兴办公益事业行为,特别是举债用于改善人居环境、修建道路、办公场所和文体卫生设施等建设项目;对招待吃喝、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按照“谁招待、谁经手、谁承担”的原则处理;严肃查处村干部长期拖欠村集体资金挂账不还问题,鼓励乡村通过盘活资产资源、回收债权等多种方式,逐步化解债务;坚决纠正经济管理活动中各种不规范行为,对违反规定发生新债的乡村,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整治集体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加强项目工程招投标情况监督检查,排查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采购或招投标行为,包括违规发包村级工程,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应当依法依规采购或招投标行为;排查工程管理混乱行为,包括项目程序不合规、资料不齐全、支付不规范、合同签订不规范等行为,建立整改台账,逐项落实整改;严肃查处乡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有效防范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八)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走过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文件精神,重点排查县、乡审计发现问题后限期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问题;要求县农经站以及各乡镇要通过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的方式,对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村加强审计监督,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方面进行专项审计,有计划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开展任期内审计,对离任的必须进行离任审计。

(九)整治其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重点治理其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打折扣、搞变通、刻意违反等问题;通过协商、调处、诉讼等途径,积极化解农村资源资产确权发包矛盾纠纷隐患;积极推进农村产权流转进场交易,促进农村资源要素规范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实施步骤

提质增效行动从2023年6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下旬前完成)。乡级根据本方案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围绕行动重点和内容,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附件1)、推进措施、工作要求、时间安排及责任分工(附件2)等,层层动员部署开展专项行动,确保行动内容落实落细落地。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30日前完成)。以村为主体,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成果,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乡级进行督促指导,逐村分类建立问题台账,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法处置等方式,尽可能将问题消化在核查过程中。

(三)实地抽查阶段(9月30日前完成)。农业农村局联合县委组织部、县纪委、财政局、审计局、农改中心、乡村振兴中心进行实地抽查,对工作走过场、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报送”的乡镇进行重点督促指导,对有举报的、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乡镇开展专项督促指导,对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乡镇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

(四)建章立制阶段(11月30日前完成)。各村要认真做好提质增效行动总结,分别建立整改台账,系统梳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整改,建立完善便于操作的村级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审计、收支预算等制度,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有效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实现资产处置、合同签订、资金结算、会计核算、风险预警、财务公开等关键环节规范化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要从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角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巩固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保持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良好态势。

(二)准确把握重点。要对照方案要求,紧盯“组织运行、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控、工程项目管理、集体经济审计”六个关键环节,重点查摆纠正九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对照近年来巡视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查看落实情况,检视整改情况。

(三)及时上报信息。各村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开展专项行动,并于7月21日前上报问题清单(见附表1)、9月22日前上报汇总整改台账(见附表3、4)以及整改报告。


附件:1.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问题清单

2.高仁乡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3.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整改统计表

4.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摸排整改台账


平罗县高仁乡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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