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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杨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政干发〔2026〕4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平党干字202619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杨松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何永刚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应急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杨松、何永刚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62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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