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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5/2020-0007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11日
标  题: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应急指办发〔2020〕11 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平应急指办发〔2020〕11 号

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适应信息报送工作新形势,根据市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石应急指办发〔2020〕3号)文件精神,各成员单位不断采取有力措施提升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效和质量,信息报告工作取得了较大改进。但个别单位在报送信息时仍存在信息报送意识不强、未按时限要求报送、未按规定向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等问题,导致信息倒流,造成事故处置工作被动。为及时、准确、动态、完整报告突发事件信息,请各成员单位充分认识做好信息报告工作的重要性,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信息报告的范围和时限等要求及时主动报送信息。为加强工作联系,请各成员单位认真填写《平罗县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联络人员采集表》,于5月14日前报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高烨,电话:6095361;传真:6095159

附件:1.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范围和时限

     2.平罗县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联络人员采集表

     3.县应急管理指挥部成员单位名单

平罗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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