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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2025年全民健身乡(镇)补短板 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5〕120号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平罗县2025年全民健身乡(镇)补短板项目初步设计的立项请示》(平教体发〔2025〕6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2025年全民健身乡(镇)补短板项目
(项目代码:2506-640221-33-01-221008)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平罗县乡镇健身基础设施,为乡镇群众提供更优质、更多样化的健身设施与场地,改善群众健身环境和提高居民的健康生活水平,对促进我县体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和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城关镇人民政府院内、姚伏镇人民政府院内、通伏乡人民政府院内、渠口乡人民政府对面文化广场、头闸镇翰林文化广场、灵沙乡人民政府院内、宝丰镇人民政府楼东侧、黄渠桥镇政府院内、高庄乡人民政府院内、陶乐镇西街社区、高仁乡人民政府院内、崖子乡人民政府院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对平罗县12个乡镇健身场地进行维修改造。
1.城关镇人民政府院内。篮球场改造420㎡,原有彩钢棚移位,原有混凝土铣刨铺设沥青及硅PU面层561㎡,施划运动场标线14㎡;布置安装太阳能路灯6盏、篮球架1副、乒乓球桌2张,健身路径8件。
2.姚伏镇人民政府院内。健身场地改造提升795㎡,原有混凝土铣刨铺设沥青及硅PU面层795㎡,施划运动场标线14㎡;原有看台面层拆除,铺设30厚干硬性水泥砂浆,涂刷地坪漆 207 ㎡,侧面刷白色涂料98㎡,护栏刷银色漆781.2㎡;拆除并新安装太阳能路灯4盏、多功能球架1副,乒乓球桌2张,健身路径8件。
3.通伏乡人民政府院内。篮球场改造420㎡,原有彩钢棚移位,原有混凝土铣刨铺设沥青及硅PU面层608㎡,施划运动场标线14㎡;布置安装太阳能路灯6盏、篮球架1副、乒乓球桌2张、健身路径8件。
4.渠口乡文化广场健身场地。健身场地改造821㎡,移除健身器材9件;拆除塑胶面层,原有混凝土铣刨铺设沥青及硅PU面层821㎡,施划运动场标线14㎡;布置安装太阳能路灯6盏、篮球架1副、乒乓球桌2张、健身路径8件。
5.头闸镇翰林文化广场健身场地。多功能球场改造757.02㎡,原有面层拆除混凝土铣刨铺设沥青及硅PU面层757.02㎡,施划运动场标线14㎡;原有安全围网翻新粉刷452㎡,原有灯杆翻新并更换灯头共6盏;原有多功能球架翻新1副,新安装乒乓球桌1张,原有兵乓球桌翻新1张。
6.灵沙乡人民政府院内健身场地。篮球场改造420㎡,原有混凝土铣刨铺设沥青及硅PU面层627㎡,施划运动场标线14㎡,布置安装太阳能路灯6盏、乒乓球桌2张、健身路径8件。
7.宝丰镇人民政府院内健身场地。原有篮球场入口新建长 13.4m×宽 5.18m的羽毛球场地及乒乓健身场地;拆除现有健身器材,原有混凝土铣刨铺设沥青及硅PU面层281㎡,施划运动场标线14㎡;布置安装太阳能路灯4盏、更换健身路径8件,布置羽毛球架1副、乒乓球桌2张。
8.黄渠桥人民政府院内健身场地。篮球场改造660㎡,拆除原有篮球架1副,原有混凝土铣刨铺设沥青及硅PU面层660㎡,施划运动场标线14㎡;布置安装太阳能路灯6盏、篮球架1副、乒乓球桌2张、健身路径8件。
9.高庄乡人民政府院内健身场地。篮球场改造584㎡,原有混凝土铣刨铺设沥青及硅PU面层584㎡,施划运动场标线14㎡;原有看台拆除面层,铺设30厚干硬性水泥砂浆,面层涂刷地坪漆257㎡;侧面刷白色涂料30㎡,护栏刷银色漆72㎡;布置安装太阳能路灯2盏,篮球架1副、乒乓球桌2张、健身路径8件。
10.高仁乡人民政府院内健身场地。篮球场改造660㎡,原有混凝土铣刨铺设沥青及硅PU面层660㎡,施划运动场标线14㎡,篮球场北侧羽毛球场施划标线28㎡,两侧看台护栏除锈刷银色漆107.2㎡;拆除并更换太阳能路灯4盏,布置安装篮球架1副、羽毛球架2副。
11.陶乐镇西街社区健身场地。篮球场改造420㎡,原有混凝土铣刨铺设沥青及硅PU面层691.6㎡,施划运动场标线14㎡;拆除看台面包砖重新铺设248㎡,拆除看台面层,铺设30厚干硬性水泥砂浆,面层刷地坪漆233㎡;侧面刷白色涂料130㎡,护栏刷银色漆66㎡;拆除路灯2盏,布置安装太阳能路灯4盏、布置安装安全围网276㎡、多功能球架1副、乒乓球桌2张、健身路径8件。
12.红崖子人民政府院内健身场地。篮球场改造493㎡,原有混凝土铣刨铺设沥青及硅PU面层493㎡,施划运动场标线14㎡;布置安装太阳能路灯4盏、篮球架(插销式)1副、乒乓球桌2张、健身路径8件。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5年7月-2026年12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2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7.28万元,其他费用15.73万元,预备费6.99万元。
资金来源:2025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40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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