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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5/2025-0011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25日
标  题: 【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高仁乡八顷村巷道硬化及亮化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审管批字〔2025〕83号 有效性: 有效

【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高仁乡八顷村巷道硬化及亮化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5〕83号

平罗县高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批复平罗县高仁乡八顷村巷道硬化及亮化工程建设项目的请示》(高仁政发〔2025〕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高仁乡八顷村巷道硬化及亮化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504-640221-19-01-56759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高仁乡八顷村村庄基础设施,有效改善居民生产和生活环境,提升村容村貌满足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对推进建设宜居宜业美丽村庄和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高仁乡八顷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硬化八顷村二组沥青混凝土巷道820m,宽4m,厚度20cm(基层15cm级配碎石垫层+5cm厚AC-13沥青混凝土);安装LED太阳能路灯24盏,灯杆高度4-5m,间距25-30m;244国道入村口处主干道路铺设面包砖770㎡及砌筑树池等。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54-20257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77万元,其他费用0.23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专项资金50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4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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