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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关于《平罗县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开展审批服务事项划转工作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稿
平审管发〔2021〕1号
各相关单位:
为统筹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和任务落实落地,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20号)《中共石嘴山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划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党办发〔2019〕5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20〕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开展审批服务事项划转工作实施方案。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宝贵修改意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月22日上午下班前反馈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王永霞 联系电话:6095395
邮箱:spj0952@163.com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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