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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640221021/2025-0006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7月29日
标  题: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建议和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平政督字〔2025〕4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建议和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平政督字〔2025〕4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近期,县政府督查室对各责任单位承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建议、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县政府承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建议40件,其中,议案1件,建议39件;承办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40件。截至目前,已办结或基本办结议案建议32正在办理8件;已办结或基本办结提案34正在办理4件,暂未办理2(详情见附表)

二、存在问题

分析今年办理情况,较往年同期相比,办结率明显提高,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个别承办单位降低建议、提案的办理标准对承办的建议、提案案由分析研究不够,遇到阻力不探寻办法和措施,以单位职能职责受限摆客观理由,承办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与代表、委员初衷还有一定差距。交通局承办的《关于硬化黄渠桥镇通润村中心路的提案等。

二是个别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不积极、不主动联系代表、委员,不能准确掌握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的意图,不明白需要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样的办结效果。从报送内容看,承办单位审核把关不严,有的答复内容偏离问题的方向,有的答复内容唱高调、说空话,有的本年度以来工作举措不详实,成效不明显等,严重影响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如教体局承办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的提案》等。

三是个别承办单位对项目建设方面的、提案研判不准,不能提早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互通信息,按照批复提前开工建设,中途出现土地手续不完善等问题,被迫叫停施工,影响建议、提案办理进度。个别承办单位以争取支持资金难、支持政策难为理由,不主动靠前对接,不想解决办法,影响办理结果。如园区管委会承办《关于改造提升崇岗煤炭集中区原110国道的提案》。

三、下一步工作

高质量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整治任务,各承办单位要坚持以解决问题为突破口,认真开展建议提案办理调研工作,有效开展办理工作,力戒形式主义、答非所问。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参考本期通报内容,开展办理“回头看”工作,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办理情况,确保承办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办理质量让代表、委员满意。

按照平政办发〔202517号文件通知要求,按照程序、规范复文答复,特别注意市级主办件、县级建议提案答复时间。各单位呈送书面答复之前,要将书面答复规范文件于920日前报政府督查室审核,并带征询意见表,同时,做好建议网络答复上传工作(市级主办件由政府督查室负责上传)。  

附件:1.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表

        2.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表

  

平罗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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