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督查通报
平政督字〔2025〕1号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
近期,县政府督查室对四防通报问题、三排、五排脏乱差治理、各乡镇秸秆禁烧、主干路沿线、工业园区环境整治等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现将存在的问题报告如下。
一、自治区“四防”督查组通报问题
2025年3月31日,自治区“四防”督查组第11期通报问题:
1.平罗县沙湖春酿酒有限公司通报4个问题,即①未建立废弃、废水、固废环境管理等制度;②未定期检测污染防治设施;③原料粉碎车间未安装废气、粉尘收集装置;④生产车间旁饲养家禽,存在食品污染风险。实地督查:企业不清楚四防督查组通报问题,4个问题均未整改。已将通报问题反馈企业要求照单整改,建议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市场监管监管局监督企业及时完成整改。
2.五四支沟黄渠桥红光村段通报1个问题,即水渠内设有排污管,水体污染较为明显。实地督查:黄渠桥镇安排抽渣车对部分污染明显的水体进行抽吸转移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并对五四支沟红光村段周边加工企业、养殖户暗管进行排查整治。
3.红崖子工业园通报1个问题,即公租房东侧50-150米部分林草地堆放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实地督查:园区管委会已对公租房东南侧低洼地倾倒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整治。
4.万香源生物科技、嘉峰化工、丽景家庭农场不在我县辖区,县应急局与自治区四防督查组进行了沟通反馈。
二、三排、五排沿线脏乱差情况
1.第三排水沟:翰泉海截流闸处南侧水面杂草、白色垃圾未清理;高速路南出口环线城关镇步口桥村段路面、边坡冲毁多处坑洼地未平整;姚伏镇张家墩段、北营子村段路面、边坡冲毁多处坑洼地未平整、死畜未处理、生活垃圾、白色垃圾未清理。
2.第五排水沟:黄渠桥镇通惠村段、惠北村段等死畜未处理、生活垃圾、白色垃圾未清理。五四支沟通润村段死畜未处理。
三、主干路沿线、工业园区环境整治情况
1.翰林大街新城关镇卫生院西南侧拆迁裸露地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未清理、整治。
2.109国道高庄乡东风村、新村村段部分洗车行门口污泥明显,污水四溢流淌。
3.109国道城关镇老户市场段两侧商服、修理部门口及两侧绿化带脏乱明显、白色垃圾、倾倒物、堆放物未清理,个别垃圾箱未及时清理。
4.红崖子工业园、太沙工业园部分裸露地、坑洼地等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未清理。
四、秸秆禁烧着火点情况
1.农牧场、前进农场发现着火点4处。
2.姚伏镇张家墩、北营子村发现着火点2处。
3.黄渠桥镇通惠村、惠北村、红光村发现着火点3处。
五、工作建议
1.住建局要加强各建筑工地、物业公司宣传,制定严格管理制度,从源头做好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乱倒、偷倒管控,规范引导垃圾进入固废填埋场。要开展城乡结合部裸露地、未利用地、拆迁地等排查,对主要位置要安装监控、警示标牌等,强化管控措施,对已倾倒、堆放、存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裸露地、未利用地等,按照职责要及时清理整治。
2.城关镇负责做好属地城乡结合部脏、乱问题排查,要发挥社区、村作用,定期巡查整治,杜绝乱堆、乱倒现象发生。
3.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巡查工作。各乡镇、德润集团要根据种植特点,合理制定乡镇辖区、土地流转区域、农牧场等秸秆禁烧巡查、管控制度、处理措施,加强近期种植玉米、水稻、高粱、麒麟瓜、土豆、山药等田地管控,有条件的村要组织群众及时清除沟渠、滩地杂草,杜绝焚烧行为发生。
4.水务局要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度,督促各乡镇做好巡河等工作,对沟道发现各类垃圾、病死畜等反馈属地乡镇及时处理,做好重点沟、湖、河水毁路段修复。
5.交通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住建局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加强重要路段、重点位置的洗车行、汽修铺、电焊铺、餐饮场所等违规经营、脏乱经营、无证经营合联整治,有效提升环境整治成果。
6.各乡镇、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加强辖区环境整治常态化治理工作。
附件:存在问题图片
平罗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5年4月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