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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数据采集结束

来源: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日期: 2018-11-14

日前,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调度情况,宁夏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数据采集阶段工作按要求时限完成。目前,全区农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入户调查表填报完成率100%,工业源99.6%。工业源入户调查尚未全面完成的有宁东基地、金凤区、贺兰县、灵武市。

按照普查总体安排,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全面转入数据审核阶段。我区要求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要求做好数据审核工作,对调查表100%进行审核,全面审核填报数据完整性、逻辑性、一致性、规范性、计算准确性、合理性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按比例进行现场实地抽样复核,县级对工业源的现场抽样复审比例不低于20%,重点污染源全部审核;其他源不少于5家。市级对各县区工业源现场复审比例低于5%,其他源不少于5家。按照“一源一档”原则建立完善污染源档案,要通过污染源普查,进一步夯实对各类污染源长效管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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