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供销社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12-31
来源:平罗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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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供销社2019年政府信息

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平罗县供销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规定,包含了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平台建设等情况,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停机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报可在平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pingluo.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一文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平罗县供销社联系。地址:平罗县政府服务大厅15楼(电话:0952—6012848;传真:0952—6012848;电子邮箱:2276686455@qq.com。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县社坚持以促进依法公开、改进作风、增强工作透明度为重点,以公开、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目的,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总体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凡属重大事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经济安全、公共安全及社会稳定的,县社都依法对外公开。

1、公文制发及公开情况。按照公文属性四种类型,规范标识公文属性,对上级机关的请示和报告,全年公开发布8份文件。

2、重点领域公开情况。重点公开事权、财权、人事权方面的信息。如:财政信息公开,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全年财政信息公开5次,进一步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依法按时公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全面贯彻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向“深水区”迈进。完善《平罗县供销社重点领域公开制度》,运用信息发布职能平台,实现公开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3、帮扶解困方方面。深入推进扶贫脱贫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扶贫成效、扶贫资金、贫困退出等信息公开工作,利用县社政务公开宣传栏,实地到贫困户等多种形式,加强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的解读,让帮扶解困户及时知晓扶贫政策。先后到黄渠桥镇万家营村、渠中村入户宣传脱贫致富、了解贫困户困难情况,发放扶贫资金17850元。对接通伏乡集中村、金堂桥村20户帮扶解困任务,开展入户调查,摸清贫困户致贫原因,做到“对症下药”,准确帮扶,发放产业帮扶资金4000元。对扶贫资金全部进行公开。

4、基础性工作方面。县社积极恢复基层供销社,以基层社为抓手,形成种、购、销一体化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市场”的“一条龙”服务让农户稳增收,做好基层社的三农指导工作,强化为农服务意识,全力确保农民丰产又增收。现有基层社8家,其中3家有明确的价格公示,涉及到化肥、农机服务、农药、收购粮食、日用生活品等。

6、信息宣传方面。全年共发送各类信息64篇,其中,国家总社采用2篇,宁夏日报刊登2篇,区供销社采用18篇,每周发布信息张贴在政务公开宣传栏。

(二)回应公众关切。加强全责“三个清单”公开,结合供销社改革,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建立完善了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机制,明确了职责边界。落实主体责任。

(二 )平台建设。

指派专人负责宁夏政府网站上的信息发布,并积极完善县社政务信息公开查阅渠道和流程,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意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信息查阅点建设,配备必要的电脑设施,为群众和企业现场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并已进行平台发布。

三、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没有组织专门的培训和指导,导致工作上存在一知半解。要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本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拿在手上、说在嘴上、落实在行动上。县社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二)公开的制度条例制定落实的还不够,没有深刻领会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县社政务公开制度和公开条例,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刻领会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机制建设。

(三)缺乏对公开事项的监督,导致公开的实效性和全面性打了折扣。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季节性、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限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对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进行评议。

平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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