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21057/2023-00060 | 文号 | 城政发〔2023〕26号 | 生成日期 | 2023年03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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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平罗县城关镇 | 责任部门 |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2023年城关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站、中心、办公室:
为做好我镇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维护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将《2023年城关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城关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23年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平罗县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免疫。2023年在全镇范围内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牛结节性皮肤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要达到90%,应免密度要达到100%,其中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对农村有主犬使用狂犬病灭活疫苗进行免疫和登记,免疫率不低于50%,登记率不低于80%。并每月进行驱虫,全年驱虫12次。对散养动物,采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此外,各村居根据养殖业发展实际,做好猪瘟、新城疫、羊痘、牛羊梭菌病、炭疽、牛病毒性腹泻等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
2、消毒和疫情排查。在集中免疫过程中,对圈舍、道路、活畜交易市场等重点环节进行一次彻底消毒灭源工作。对畜禽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发现动物疫情要及时上报,并按程序果断处置。
3、疫情监测。动物口蹄疫、禽流感、非洲猪瘟、小反刍兽疫、新城疫、牛结节性皮肤病等疫情监测,预报覆盖面达100%。
4、定期补免。集中免疫结束后,每月要对新购入畜禽、应免幼畜进行一次免疫补针,消除免疫空白,确保畜禽应免密度均达到100%。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和培训阶段:一是镇政府及时组织召开由镇畜牧站工作人员、村居以及动物防疫合作社负责人参加的动物集中免疫工作动员会,对动物集中免疫工作进行精心安排部署;二是各村居要强化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要求,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考核奖惩内容;三是镇畜牧站要做好防疫人员的免疫技术操作技能培训工作,确保免疫质量。
(二)集中免疫阶段:2023年动物疫病春季集中免疫从3月 5日开始至4月20日结束,秋季集中免疫从8月20日开始至 10 月20日结束。镇各相关站、中心、办公室、村居要做好集中免疫的各项准备工作。集中免疫期间,由镇畜牧站负责组织各村和动物防疫合作社的防疫人员以及驻场兽医开展免疫。一是规模场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免疫方案进行程序化免疫,并认真填写《宁夏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信息登记册》;二是散养户由村负责人、防疫合作社防疫员组成的防疫小组按照“分片包干、整村推进”的方式免疫,填写《动物免疫登记册》;三是对没有驻场兽医的规模场,畜牧站要组织动物防疫人员开展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接种工作;四是镇畜牧站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监督做好动物防疫合作社春秋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免疫补针阶段:继续实行每月10-15日的固定补免日制度。动物防疫合作社统一组织免疫补针,对新增畜禽、达到免疫月龄的幼畜、产后畜等及时进行免疫,并组织采血,进行免疫抗体检测,做好非洲猪瘟、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动物疫情测报。
(四)督导检查和检测阶段:集中免疫期间,镇政府将深入村居督查防疫工作落实情况,帮助解决免疫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4月下旬和10月下旬,对各村居畜禽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进行采样送检,并对免疫密度、免疫质量进行验收。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面对当前全国严峻的疫情形势,各村居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动物免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打牢防控工作基础。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动物免疫工作机制和“先规模大户、养殖园区,后散养户”的工作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确保春秋季集中免疫工作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二)加强培训,提高技能。针对当前动物疫情的严峻形势,由畜牧站牵头组织开展动物免疫人员相应的专业知识培训,切实提高防疫水平,保证防疫质量。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镇畜牧站监督动物防疫合作社对疫苗储存的冷链设备要进行检查和维修,对达不到储藏疫苗温度的冰箱、冰柜要及时更换,确保疫苗安全存放,有效使用。特别要对防疫人员使用的携带式冷藏箱的保温性能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有问题的应及时修理或报废,以保证在每个环节不影响疫苗质量。
集中免疫期间,镇政府将对各村居及动物防疫合作社的防疫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组织落实、免疫注射和消毒情况等进行全面指导检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镇通报。
(四)继续落实非洲猪瘟各项防控措施,严防疫情发生。各村居做好辖区内生猪存栏统计、疫情排查、餐厨剩余物排查等防控措施落实,严防非洲猪瘟疫情的发生。
(五)加强政策宣传,推进“先打后补”。各村居要加大规模养殖场(户)畜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政策宣传。对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户),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自主采购,财政直补的方式,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
(六)加强监督,促进免疫检疫衔接。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和产地检疫制度。全面推行检疫电子出证,出具动物检疫证明时要严格核查调运畜禽的免疫情况,禁止调运未免疫和免疫情况不明的动物。
(七)加强消毒工作,切断疫源传播途径。要把消毒工作作为日常防控工作的主要措施之一常抓不懈。各村居、防疫合作社要进一步加强对畜禽饲养场、园区、屠宰场、交易市场等的监管指导,督促经营者做好消毒设施配置启用,及时开展消毒灭源。
(八)加强免疫抗体的监测及结果应用。4月下旬和10月下旬,各村居要配合镇畜牧站和专业合作社防疫人员采集血样送县兽医实验室进行免疫抗体检测,免疫监测结果和免疫密度将作为考核各村居重要依据。
(九)加强集中免疫期间的信息报告。在集中免疫期间,实行免疫进度“日报告”、疫情“零报告”的信息沟通方式,各村居及防疫合作社要将免疫工作中免疫进度、存在的问题、异常情况报镇畜牧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