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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关镇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城关镇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城关镇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城关镇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平罗县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平政办发〔2022〕52号)精神,结合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要点如下:
一、围绕发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做好财政信息公开。以深化财政预、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为抓手,积极有序推进财政领域政务公开,加大财政财务事项公开力度。深化镇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增强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定期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公开。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公示栏、基层政务公开平台“扫码公示”作用,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居延伸。持续推进政府采购信息依法规范公开。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财经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二)做好防疫信息公开。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配合县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转载发布相关信息。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各村(社区)
(三)做好其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和批准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批准结果、招投标、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推进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以及保障性住房等民生信息公开。扎实做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文化等领域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二、聚焦服务,探索重要政策多元解读
(一)强化质量管理。综合选用图文解析、视频动漫、场景演示等可视、可读、可感的解读形式,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做到图文解读占比达到80%,且最迟在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各办(中心)、各村(社区)
(二)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常态化开展政策咨询和政民互动。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各办(中心)、各村(社区)
三、强化基础,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框架
(一)规范执行公开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提高保密审查标准,在源头抓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和开源信息泄密失密。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各村(社区)
(二)科学界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统筹考量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界定公开方式。涉及公共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普遍公开;涉及部分特定群体或明确要求特定范围公示的, 要科学选择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 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各办(中心)、各村(社区)
(三)全面优化公开平台
1.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坚持24小时读网,抓好源头找错纠错,定期开展网站信息错误、错链暗链和不良信息链接自查清理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强化政府网站稿源互通,协同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从严审核、审慎发布未成年人信息,依法公布公民个人信息,采取去标识化、删除或遮盖等手段妥善处置现有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金融账户、家庭住址等公民个人信息,切实保护公民隐私。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各村(社区)
2.持续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政府网站实行互联网协议第6版,探索建立适老化与无障碍阅读。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答复。认真执行《全区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严格底数管理,实行逐级备案。常态化开展政府系统网络工作群清理,每半年报送清理报表,切实消除“指尖形式主义”,有效杜绝“指尖泄密”。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
3.抓好政务公开专区管理。按照自治区有关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的要求,加强对已建成的政务公开专区运维管理。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各村(社区)
(四)扎实开展试点创新
启动惠民惠农资金公开。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和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政策、项目和分配情况,自2022年起每年年底前在村务公开平台以行政村为单位集中公布当年发放结果。公开期满,村委会要留存公开资料备查。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各村(社区)
四、严格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指导
(一)强化监督指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问责机制,综合办公室及时公开通报各村(居)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加大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力度,每月15日前及时向镇综合办公室报送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综合办公室择优向县政务公开办报送,全面宣传政务公开的新举措、新成效。
责任单位:各办(中心)、各村(社区)
(二)提高培训实效。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普法范围、列入领导干部重点学法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知水平。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定期开展短期教育培训和业务交流研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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