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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8/2018-8573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交通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14日
标  题: 【重点工作】关于印发《平罗县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交发〔2018〕199号 有效性: 有效

【重点工作】关于印发《平罗县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交发〔2018〕199号

局属各单位(科室)、运管所:

现将《平罗县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严格落实。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9月14日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我县”9.0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9月11日县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全力做好我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平罗县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局决定自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12月20日在全系统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确保自治区60大庆安全稳定这个大局,从讲政治的高度,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载体,按照预防和整治相结合,专项整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重点整治和全面规范相结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影响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突出问题开展百日整治,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优化道路交通管理,严格道路交通执法,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本次整治行动范围是:局属各单位(科室)、运管所、各相关企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突出“两客一危”道路运输、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治理、水路运输许可或证照不全、超限超载治理、道路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通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整治,实现“六个明显”即:全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安全设施明显改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明显增强,群众出行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确保自治区六十大庆期间至年底,不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三、组织领导

为使此次整治行动落到实处,成立全系统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王新民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光喜 县交通运输局副书记、副局长

        徐  敬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新林 县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张兴和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万随山 县公路管理段段长

        朱志军 县红陶公路治超站站长

        征  峥 县交通运输局技术室主任

        靳  明 县交通运输局安委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委办,由王新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协调、督查检查全系统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整治及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各成员单位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细化分工,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开展整治,确保抓出成效。

四、部门职责及工作措施

(一)运管所:重点对县城公交车、出租车乱停乱放、随意掉头、抢超强会、抢拉乘客等交通安全问题进行治理;开展整治营运“打非治违”专项活动,严厉打击非营运车辆违法载客(黑出租)和异地营运非法载客行为,规范运输企业经营秩序;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无证无照,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安全管理机构和押运人员缺失,安全责任制度缺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缺失,安全培训、应急救援、安全投入不到位、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通行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从重处罚;加强长途客运车辆、出租车、短途客运车辆的监督管理,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内部教育管理,加强车辆动态监管,特别通过GPS监控平台加强对公路客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车辆的动态实施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要建立客运长效监管机制,督促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场把好出站关,确保客车不超员。同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发放隐患整改通知,勒令依法整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决不能姑息迁就。

(二)公路段:认真对辖养桥涵、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路面损坏、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标志(标线)不全危及交通安全的路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确实一时难以整改的,应采取临时应急措施,设立明显的提示或警告标牌,严加防范,确保安全;对各养护站、沥青储存加热等场所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加强路面巡查和路政管理,防止因塌方、滑坡造成重大险情,雷电暴雨期间出现塌方路阻等重大险情和交通中断的,要立即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组织力量抢修险情路段,并做好各类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及机械的安全。

(三)局技术室:重点要对今年开工在建的工程项目、生命防护工程的安全管理、新建公路标线标志的设置、粉尘防爆、建筑施工、职业病防治、特种设备、打非治违、工人宿地等重点区域进行排查整治。对存在无证无照,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缺失,安全责任制度缺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缺失,安全培训、应急救援、安全投入不到位、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三轮车非法载人等问题的企业,坚决予以停工整改,并严格落实工程建设“三同时”制度;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全面推进生命防护工程。

(四)治超站:要严厉查处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等行为。依法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进行超限检测,认定、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监督当事人对超限运输车辆采取卸载、分装等消除安全违法状态的改正措施。收集、整理、上报有关检测、执法等数据和动态信息。

(五)局安委办:负责组织、协调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事宜等工作,组织全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督促局属各单位(科室)、运管所对本单位(科室)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工作进展台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整治是为了汲取“9.01”较大交通事故教训,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自治区六十大庆期间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局属各单位(科室)、运管所要充分认识开展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一项重要工作,将整治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细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本系统的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局属各单位(科室)、运管所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要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段的责任制,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针对交通安全形势和事故特点,因地制宜、采取灵活措施,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工作。各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联合行动,每月逢5、逢10、逢20为“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安全检查集中统一行动日,每月第一周为校车、驾培学校、道路安全检查集中统一行动。

(三)加强督查、落实上报。整治期间,局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不少于四次的专项督查行动,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安排部署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研究制定检查和排查台账,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工作检查台账及信息于每月13日、27日上报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靳明,0952-609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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