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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8/2018-7199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1月08日
标  题: 2018年平罗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2018年平罗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平罗县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2018年,全县财政工作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严格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统筹预算,用好增量,盘活存量,多措并举,加大收入组织力度,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四本预算编制,加强财政监管,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力促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

(一)一般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201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2404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4420万元,同口径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60000万元,增长12%;非税收入14420万元,下降42%。),自治区转移性支付补助87984万元,(增值税和消费税等返还性收入19486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474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31万元,体制补助收入4115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2031万元,固定补助收入10677万元,教育转移支付收入826万元,结算补助收入85万元,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77万元,医疗卫生转移支付收入82万元)

(二)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62404万元(包含上解支出2500万元),其中:主要项目是:基本支出95710万元;经常性专项支出6528万元;收支两条线支出5705万元;重点性专项支出54461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925.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7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78.4元,公务接待费246.85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61.95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减少1万元,2公务车运行费预算678.4元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158.4万元,主要原因为全县公务车辆更新费用安排100万元及车改后部分租用社会车辆按照人社部门核定单位享受公务交通补贴总额的10%编制预算。 (3)公务接待费预算246.85万元,减少95.4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县不断压缩一般公用经费。

三、政府性债务预算

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38109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71783万元,专项债务9314万元。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合计34965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44659万元,专项债务5000万元;2017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31438万元,一般债务26974万元,专项债务4314万元,政府外贷150万元。

2018年计划新举借政府性债务77000万元,其中:农发行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32000万元,自治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5000万元。2018年计划争取自治区发行债务置换债券资金117221万元(工程类债务3850万元,国开行棚户区改造贷款11337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性债务贷新还旧置换,不增加政府性债务总量。

四、财政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强化收入抓征管

一是持续完善综合治税机制。严格落实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形成综合治税强大合力,加大收入征管力度,按照年度收入征收预期目标,按月将任务落实到国地税及各执收单位,逐月通报,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二是加强重点税收源头管控。突出对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的监控,及时掌握税源动态及变化情况,强化税收趋势分析研判,增补跟进措施,加大税收清欠力度和监管。三是扎实抓好非税收入征管。挖掘增收潜力,稳步提高国有闲置资产处置和土地出让金收入,严肃查处应收不收、应缴未缴、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全力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用足用活用好国家、自治区扶持政策,抓好教育、文化旅游、医疗卫生、企业科技转型升级、节能环保、农林水、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脱贫攻坚、保障性住房、乡村振兴战略等项目申报,围绕县域重点建设和民生实事项目精准发力,全力完成争取资金目标任务,切实保障县域经济发展资金需求。

(二)优化支出提效益

一是瞄准重点投入方向。通过预算安排、争取自治区地方债券等方式,集中财力支持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以上用于民生事业。二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是科学扶持园区建设。注重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工业园区承载力和产业聚集力,打造低成本园区;加大对重点企业技术创新、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的投入,全力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加快商贸、流通、服务业、文化旅游等第三产业发展。四是持续厉俭行政开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报批程序,坚持“只减不增”,持续落实“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和支出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三公经费控制在合理区间。

(三)多措并举强监管

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从严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财政监督检查机制,努力实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财政运行体制,持续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一是发挥财政大监督的职能,细化责任,加大对各类专项资金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功能,大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大财政预决算和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公开内容、方式,开展财政预决算和涉农资金信息公开专项监督检查,增加财政预决算的透明度。健全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依法监督、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三是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及各项财经法规,加强日常财务监督检查,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执行公务员津补贴政策,认真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全面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同时建立完善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财务协查联动机制和共享机制,互通信息,避免重复检查,形成监督合力,共创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健全机制控风险

一是严格债务管控。通过财政预算安排、争取自治区发行地方债、置换债券、处置闲置资产化解存量债务,稳妥探索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坚决杜绝违规举债行为。阻断债务风险传导路径,严控政府性债务规模,完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实现管控有序。二是加强国库暂付款挂账管理。建立暂付款逾期台账,定期对暂付款进行核查清查,防止前清后乱,按照“谁借款、谁收回”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暂付款预警机制、回收保证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通过争取自治专项资金、收回结余结转资金、超收安排等方式逐步化解清理国库暂付款,确保年内实现只减不增的目标。

(五)深化改革促发展

一是继续深化“营改增”试点工作,推进水资源税、环保税等改革。细化我县配套措施制度,加大改革的协调和跟踪分析、运行实时监控和动态评估,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平稳实现“税费平移”。二是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重点落实养老助残、就业创业、扶贫培训、公共文化等民生服务项目,不断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体系,确保改革实效。三是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加强国企法治建设进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构,强化国有企业规范管理,确保高效有序运行。

2 018年财政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各项工作将面临更多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定信心,压实责任,砥砺奋进,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持续打造让人民更加满意的阳光财政、民生财政。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与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收支预算。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收支预算。

6.“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用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7.预算决算公开:指政府和相关组织机构向公众公开或开放自己所拥有的财政预算信息,使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个人可以基于任何正当理由和采用尽可能简便的方法获得相关信息。

8.政府购买服务: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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