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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7/2018-7490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高仁乡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28日
标  题: 平罗县高仁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高仁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平罗县高仁乡人民政府本级是财政全额拨款。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保障和委会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搞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综合发挥人民调解、性炎症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建立健全个各种应急机制和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村民社会稳定。

(4)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建设,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5)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二、机构设置

按照平党办发[2009]196号“三定”方案,平罗县高仁乡内设党政办公室、社会事业管理办公室、环境与村镇管理办公室、经济服务发展中心、文化体育于信息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民生中心。核定行政编制18名(含乡镇国土资源所2名),合同编制2名,事业编制12名,其中:经济服务发展中心10名,文化体育与信息服务中心3名。实有25人,其中:行政在职15人,事业在职10人。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8415112.34元,支出总计8063819.90元。2016年度收入总计10882148.36元,支出总计10304195.40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减少2467036.02元、下降了22.67%,主要原因一是年中人员变动,二是项目资金较往年减少;支出减少2240375.50元、下降了21.74%,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项目资金较往年少,支付金额小。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8415112.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8415112.34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8063819.90元,其中:基本支出4188440.02元,占51.94%;项目支出3875379.88元,占48.06%;无经营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415112.34元,支出总计8063819.90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882148.36元,支出总计10304195.40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467036.02元、下降了22.67%,主要原因一是年中人员变动,二是项目资金较往年减少;支出减少2240375.50元、下降了21.74%,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项目资金较往年少,支付金额小。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63819.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40375.50元,下降21.74%,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项目资金较往年少,支付金额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63819.9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02261.49元,占55.8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8368.72元,占0.8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6835.40元,占6.41%;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381600.20元,占4.73%;农林水(类)支出2311617.37元,占28.67%;住房保障(类)支出283136.72元,占3.51%,等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99560.34元,支出决算为8063819.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人员调整;二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1.一般公共服务类、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由于年中人员变动调整指标2.年中追加农林水、节能环保等项目支出等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63819.90元,其中:人员经费3612410.74元,公用经费576029.28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691126.1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63998.90元,降低2.32%,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减少92178.62元,降低3.31%。

2.商品和服务支出576029.28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126597.72元,降低18.02%,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及减少、取暖费在2018年支付;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19820.61元,降低17.22%。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1284.64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698093.36元,降低43.11%,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501533.96元,降低35.25%。

4.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原因是本年度年初未下达此项指标预算。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0000元,支出决算为81374.93元,完成预算的73.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6524.93元,完成预算的95.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50.00元,完成预算的16.1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公车改革后,我乡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经费。2、我乡严格按照宁党办、平政办发国内、区内公务接待文件,对不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接待;符合规定的戒铺张浪费戒骄奢淫逸,一般情况都是在单位食堂接待。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8326.63元,下降18.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0763元,下降(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193.63元,下降9.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30元,增长14.9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出国招商项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修理费用相对减少。公务接待费增加原因是我乡位置偏远,接待检查、调研次数比上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6524.93元,占94.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850.00元,占5.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原因是本年度年初没有下达此项预算,没有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524.93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6524.93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加油、公务车维修、公务车保险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8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850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来我乡检查工作、考核、调研等业务招待。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6批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82人,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备注:此数据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6029.28元,比2016年减少111500.61元,下降16.22%。主要原因是:一是年中人员变动,二是结余采暖费在2018年支付。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平罗县高仁乡人民政府采购预算61701.00元,支出决算总额6170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1701.00元,支出决算总额6170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政府采购工程。无政府采购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4424.40平方米,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4.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综合定额。

13.抚恤: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14.医疗保障: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社保缴交基数的一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15.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以及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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