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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5/2023-0001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15日
标  题: 【执法检查】平罗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执法检查】平罗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

2022年以来,县应急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市应急局、县普法办的支持指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牢固树立依法治安的工作思路,依法履行应急管理职责,全方位、多层次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普法工作,为全县应急管理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普法责任

(一)成立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普法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室,负责“八五”普法和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形成了统一部署、分工合作、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普法工作格局,有力推动我局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制定普法工作计划。研究制定了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具体明确年度普法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方式、工作要求等内容,紧绕“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发展和改革目标,深入研究新时期普法工作的新特点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新形势,使全局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三)制定普法清单。根据《平罗县关于开展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对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普法目标、普法举措等内容作出了具体安排,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取得成效。

二、开展应急系统内普法,提高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一)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普法工作列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明确了领导干部学法的重点内容、学习方式、学习要求,通过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的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建立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聘请律师开展法律咨询,开展专业法律课程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三是建立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明确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的主要内容及要求,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

(二)加强干部职工学法培训。一是加强党员干部学法培训。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表率。二是加强全体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培训。通过参加“宁夏应急大讲堂”“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培训等方式,开展应急管理系统法治专题业务培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县司法局举办的“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和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达到100%,以考促学,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学习法律、业务知识的热情,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学以致用,指导实践。

三、强化多维度宣传,扩大普法宣传辐射面

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将普法工作与应急管理业务开展有机结合,有针对性地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普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加强社会监督,确保信息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的过程、执法的依据、执法的结果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社会或特定对象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自治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事前公开”一栏公示执法主体、执法清单、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信息,并在“事后公开”一栏公示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文书信息。每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自治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行政处罚结果进行公示。

(二)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应急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介作用,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周”期间,普及宣传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知识技能,让社会公众在日常生活中接受普法教育。二是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群等,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社会群众推送切合实际需求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升社会群众安全防范技能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社会群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三是推进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安装使用化危为安”移动软件,支持在线查阅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监测预警信息等,随时随地学法守法,促进企业从业人员依法科学履职,提供安全管控水平

(三)突出重点时段,加大宣传力度。牵头做好“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参加“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活动。通过摆设咨询台、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宪法宣誓等方式,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突出普法宣传活动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对社会群众开展“面对面”答疑解惑,普及法律法规、安全防范知识,提高社会群众安全防范技能和安全意识。在宣传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承担应尽的普法社会责任。

四、依托职责,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普法教育

1.抗疫普法相结合。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将应急普法与疫情防控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执法+专家服务”的模式,送《安全生产法》共2000多本进工矿商贸、危化企业,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现场讲解法律法规,现场了解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结合安全生产与复工复产常见安全隐患,聚焦易发生事故的重点环节或时段,指导帮助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2.行政执法和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应急管理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过程,在全县监管企业推行“说理式执法”,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督促企业抓好隐患整改落实,做到“执法与服务并重”。在执法检查中注重加强向企业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利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等方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常识,增强企业法律意识,推动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典型事故与现场警示相结合。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通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进行普法宣传,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以警自省,自觉查漏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及日常安全隐患,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4.加大对《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力度。聘请专家对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同志、各乡镇分管领导和应急办主任及专职安全员、危化品和冶金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共252人进行集中面授培训。通过开设培训班,现场重点全面讲解《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背景和意义、修改过程、主要内容等,及时普及新修订法律法规条文,进一步增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的守法自觉性,努力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二)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普法教育

1.强化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通过举办“5·12”全国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利用微信工作群、手机短信推送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增强全民避灾、自救、互救的技能,切实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及应对突发灾难避险能力。

2.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提请县政府签发《关于文明祭祀严防火的公开信》,在公墓出入口、湿地林场、治沙林场等重点防火部位设立防火检查站点,张贴《禁火令》、标语及防火须知,对进车辆、人员检查、教育并造册登记。通过在县湿地林场、治沙林场举办森林防灭火宣传专题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提高社会群众的防火用火意识,使森林防灭火知识深入人心,夯实森林防灭火普法工作“最后一公里”,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3.多措并举普及防护知识。进入汛期后,制作防汛、防溺水等安全温馨短信提示,要求各乡镇(场)有效推动防护知识的普及利用县气象局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平台向全县防汛、防溺水责任人发布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累计100多条,及时滚动发布预警及应急响应信息,实时更新防御情况;积极参与各类集中宣传活动,通过主动接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讲解应急避险小知识,增强生活应急与安全意识,提高应急避险能力。

(三)开展各类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按照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在崇岗常青村开展抗洪抢险综合应急救援演练,以贺兰山山洪为背景,演练设置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响应启动、转移安置、队伍调动、水上搜救、医疗救护等多项处置科目。通过演练,检验我县防汛抢险救援队伍的技术水平、作战能力、防汛联防联控机制、物资调拨机制等,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在新安科技公司举行危险化学品事故综合应急演练,演练模拟光气设施发生泄漏事故,设置了启动预案、医疗救护、启动喷淋、倒罐隔离、堵漏抢修、消防支援等处置科目。通过演练,让演练人员意志得到考验、能力得到提升,真正做到了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为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夯实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一年来,我局普法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干部职工能力和素质明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继续当好普法的“引路人”和“执行者”,为构建和谐平安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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