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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灵沙乡应急服务领导小组及应急服务站的通知
灵政发〔2019〕210号
关于成立灵沙乡应急服务领导小组及应急服务站的通知
各村、各站所、驻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乡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提高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县安委办下发的《关于成立乡镇及行政村应急服务站(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成立灵沙乡应急服务领导小组及应急服务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急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杨自飞 政府乡长
副组长:马学荣 乡党委副书记
王爱林 宝丰派出所教导员
王 萍 政府副乡长
王 瑞 政府副乡长
王振宁 乡武装部长
苏文娟 乡组织委员
成 员:杨树林 宝丰派出所副所长
沙如月 乡党政办主任
王 婷 乡综治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立新 乡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吴丽华 乡民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汉荣 乡国土所所长
吴晓林 乡水利站站长
金 晶 乡司法所副所长
丁彦涛 乡林业站站长
马国燕 乡文化站站长
李国民 田家村党支部书记
吴建国 东灵村党支部书记
何俊强 何家村党支部书记
马少林 统一村党支部书记
岳保祥 东润村党支部书记
赵广生 光明村党支部书记
王生义 先锋村党支部书记
王会林 灵沙村党支部书记
丁少伟 西灵村党支部书记
马占虎 胜利村党支部书记
李少先 富贵村党支部书记
灵沙乡应急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服务站,负责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马学荣同志兼任应急服务站主任,马骏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各村相应成立应急服务站。
二、应急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掌握应急管理工作政策法规和上级应急预案中与本乡相关的内容;
2、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3、完成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各站所、驻乡单位、各行政村主要职责
(一)农业服务中心
1、负责农业种植业相关产品、植物(不含森林植物)疫情和生物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应急管理卫生;
2、做好农业生产自救的指导工作;
3、参与农药中毒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负责防汛抗旱、水库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6、储备防汛抗旱物资;
(二)乡民生服务中心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必需的工作经费,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灾后重建所需资金的计划、调度、组织协调救灾工作;
2、组织核查、统计和发布全乡自然灾害灾情;
3、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
4、负责灾民的临时生活救助。
(三)市场监督管理所
1、配合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整顿工作;
2、协助相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安全生产经营、建设工作;
3、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四)乡卫生院
1、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做好疫情监测,防止疫病发生和蔓延;
3、承担灾(疫)区疾病控制和食品、饮水等卫生监督以及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4、负责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参与全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五)乡司法所
1、负责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六)各行政村
1、贯彻执行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本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
2、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所涉及的全村性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我乡应急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3、负责本村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
4、负责紧急救援、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宝丰乡派出所
1、负责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事故区域内的警戒和交通管制,负责事故可能危及的地区人员疏散和撤离;
3、确定死亡人员姓名、身份,通知死伤人员家属;
4、负责依法处理有关责任人员,保护事故现场。
附件:乡镇行政村应急服务站(点)联络员统计表
平罗县灵沙乡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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