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50/2018-7243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教体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0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平罗县教体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教体通〔2018〕92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平罗县教体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平教体通〔2018〕92号

各校(园)、民办教学机构: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防震减灾意识,增强应对破坏性地震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经济损失,现将新修订的《平罗县教体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平罗县教育体育局地震应急预案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平罗县教体系统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县教体系统地震应急体制机制,科学依法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应急预案》《宁夏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石嘴山市地震应急预案》《平罗县地震应急预案》等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平罗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各类培训机构应对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全县教体系统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部门联动,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的原则。

二、组织体系

(一)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县教体局成立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县委、政府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安排部署,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教体系统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派出现场工作组,赴受灾学校指导抗震救灾工作。

平罗县教体局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工作组。由教体局综合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纪检管理办公室、工会、人事劳资管理办公室、装备资产管理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财务审计管理办公室、校园安全管理办公室、教研室、考试中心、体育中心、信息中心参加,主要负责组织教体系统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协调各工作组和受灾各校园抗震救灾工作,落实通信联络、信息报送和灾后损失统计、善后处理等工作。

2.抢险救援工作组。由校园安全管理办公室牵头,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体育中心、教研室、考试中心参加,主要负责协调、指导受灾学校开展自救互救,协助有关部门搜救被困师生、救治受伤人员,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加强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和次生、衍生灾害防御,对学生进行灾后安全教育和心理疏导,维护灾后学校安全稳定。

3.生活保障工作组。由财务审计管理办公室牵头,综合管理办公室、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体育中心参加,主要负责协调、调集救援物资和器材,指导灾后各学校做好师生生活保障工作。

4.恢复教学工作组。由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牵头,项目管理办公室、财务审计管理办公室、组织纪检管理办公室、人事劳资管理办公室、教研室、装备资产管理办公室、校园安全管理办公室、考试中心参加,主要负责制定和实施灾后学校重建规划,指导灾后各校园抢修校舍、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及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制定恢复教学工作方案,安排落实有关扶持资金和物资。

5.新闻宣传工作组。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牵头、信息中心、教研室参加,主要负责协调县电视台和网信办,及时对教体系统抗震救灾情况进行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培训机构  

各校(园)主要负责人(民办培训机构法人)是本学校地震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学校实际成立应急管理机构,在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与指导下,负责本学校地震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三、预防预警

(一)分级标准  

地震灾害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级,其中:

1.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合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宁夏境内发生4.5-4.9级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2.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一49人死亡(合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宁夏境内发生5.0-5.9级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3.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一299人死亡(合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宁夏境内发生6.0-6.9级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4.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合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宁夏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宁夏境内发生7.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二)预警信息  

依据地震的紧迫程度,分为3类:

中期预警,“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对未来1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作出划分;

短期预警,“地震短期预报”—对未来3个月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作出预报;

临震预警,“地震临震预报”—对未来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作出预报。

(三)预警信息发布  

平罗县教体局根据平罗县人民政府或平罗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的临震预报和有关要求,及时向全县各校(园)发出预警信息,各校(园)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发布的临震预报和有关要求,做好临震预警信息接收与传达。

(四)预警预防措施  

1.密切关注预警、震情监测情况,及时向学校和师生传达预警信息,部署安排地震灾害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2.开展地震灾害应急准备工作检查,加强地震灾害防护;

3.协调有关部门,调集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和工具、准备应急避难场所;

4.组织学校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参加救援和处置准备;

5.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防震减灾意识和紧急避险、疏散逃生能力;

6.依据震情的严重性、紧迫程度和危险区域,按照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决定,组织学校临时停课和师生避震疏散;

7.密切关注社会舆情与师生思想状况,加强宣传引导,消除恐慌心理和地震谣传、误传现象。

(五)预警状态结束  

根据县级人民政府结束预警状态的指令,教体局向学校及时传达结束预警状态,解除采取的相关措施,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四、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送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各校(园)应第一时间向县教体局报告灾情信息;县教体局及时向党委、政府应急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信息;重大以上地震灾情,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对灾情后续变化情况,要及时续报,对动态情况实行边处置边报告。发现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中,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的,要迅速核实,报告外事管理部门。 信息报送的内容主要包括:地震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人员伤亡、破坏程度和已采取措施等。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虚报、谎报。

(二)先期处置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师生紧急避险、疏散逃生,开展自救互救;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做好安全防护,防范次生灾害;统计人员伤亡和受灾情况,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

(三)响应启动  

按照地震灾害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IV级、III级、II级、I级四级,依次分别对应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县教体局根据平罗县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各学校根据属地人民政府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四) 响应措施  

1.平罗县教体系统响应措施  

在平罗县党委、政府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主要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及时了解全县各校(园)受灾情况,指导组织受灾学校在校师生开展自救互救和临时安置;

(2)指导学校复课等教学组织工作;

(3)指导学校对学生进行灾后安全教育和心理疏导;

(4)指导学校做好次生灾害防御工作;

(5)协调有关部门和受灾学校做好灾后重建规划和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6)核报教体系统地震灾害损失情况。

2.各校(园)响应措施  

在事发地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主要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组织在校师生开展自救互救;

(2)协助卫生部门抢救伤员、加强卫生防疫;

(3)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协调、接收和发放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移动厕所等各类救灾物资;协助、配合公安、消防加强师生安置地的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等工作;

(4)组织受灾学校复课;

(5)做好遇难师生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

(6)协助有关部门抢修学校校合、供电、供水、供气、通讯及教学、生活设施设备;

(7)加强学生灾后安全教育和心理疏导;

(8)密切关注震情和气象动态,做好次生灾害防御工作;

(9)做好有关信息发市和舆情引导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害调查与评估。

(五)响应终止  

由县应急响应启动发布终止响应,平罗县教体局向各学校及时传达终止响应指令,停止执行各项应急推施,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六)应急保障  

(1)健全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工作机制;

(2)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

(3)完善学校避难场所建设,配备报警装置和救生避险设施,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并确保畅通。

五、恢复重建

(一)善后处置  

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平罗县教体局和各学校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包括组织复课、人员安置,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抚恤补偿、保险理赔、救援物资供应、环境污染消除、灾后重建、安全保卫等措施,防止造成次生、衍生危害,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稳定。

(二)总结评估     各学校认真总结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形成处置地震灾害突发事件专项工作报告,报送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行政部门。

(三)恢复重建规划与实施  

根据县人民政府灾后恢复重建整体规划,对灾后各学校重建作出具体规划,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

六、日常管理

(一)宣传教育  

教体局督促、指导各学校加强地震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每年宣传教育活动不得少于2次。

(二)预案演练  

教体局和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定期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全民防震减灾素质,每年不少于2次。

(三)预案管理与更新  

各学校要根据本预案和上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完善本学校地震应急预案。

(四)地震应急检查  

根据工作需要,教体局将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督导检查,各学校定期开展自查,切实提高学校地震灾害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能力。

(五)责任追究  

对在地震灾害应对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