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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4/2021-0003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30日
标  题: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人五次会议第28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人五次会议第28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现就刘涛委员提出的关于亟待提升我市法律服务行业发展水平助推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加强行业监管,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律师事务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治理,并通过不间断的党史知识学习、典型案例学习等,提升律师的政治素养和政治站位。做好司法行政忠于宪法和法律,树立法律至上的崇高理念,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在查明事实真相的基础上,正确的理解、准确地适用法律,不屈从于权势,不迷惑于金钱,不歪曲事实,不曲解法律,确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健全管理制度,端正服务理念。不断健全完善律师执业管理工作等制度,依法依规做好法律服务和案卷评查等工作,进一步促进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规范运行,切实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基层群众的优势作用,运用专业知识,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以“送法下乡、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为载体,做好矛盾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法治体检等工作,不断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诚信度和社会公信力,为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坚实基础。

三、强化考核管理,提升业务能力。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室采取“日常监督+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通过现场检查、资料审查等方式,对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所务管理、财务制度及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纪律、业务水平、投诉情况、卷宗质量、参与公益事务等多方面予以综合评价,出具考核意见,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改立整,全面提升各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服务能力和执业水平,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为平安平罗、法治平罗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四、推进智能建设,提供优质服务。运用“互联网+法律”、“人工智能+法律”的服务模式,实现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有机融合、协同发力的新格局,切实满足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为不同年龄段、不同经济收人水平、不同文化水平和不同诉求的群众提供个性化、多元化法律服务。在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配置了183台小律·智能可视电话自助机,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足不出村”的高质量法律服务,让法律服务多跑腿、让基层群众少跑路,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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