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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02/2018-7117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党群部门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26日
标  题: 平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计划议案的决议
发文字号: 平人常发〔2018〕13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计划议案的决议

平人常发〔2018〕13号

  2018年7月24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平罗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平罗县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2018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的使用计划,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县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一般债券限额)14160万元重点用于平罗县新区生态治理工程、宁夏精细化工基地土地整理项目二期(A、B区)工程等涉及生态建设、污染防治、节水农业、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60大庆等18个重点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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