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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暨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1〕33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平罗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暨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平罗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暨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暨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县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益,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可持续发展,按照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2021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0〕44号)和《关于下达第二批中央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1〕2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暨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的实施,有效推行农作物秸秆还田、离田,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结构增肥地力;有效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农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力争2021年全县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用优先、科技支撑的原则,形成由政府引导、服务组织实施、农民获利共赢的利益链接机制,建成布局合理、多元发展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格局。
三、项目内容、实施范围与作业要求
(一)作业任务
1.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粉碎灭茬还田作业面积32万亩,辐射面积5万亩。
2.稻地机深翻作业18.5万亩,辐射面积4万亩。
3.机深松作业18.68万亩,辐射面积10万亩。
4.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作业52万亩,其中旱作区30万亩,稻区22万亩。
(二)实施范围
1.对全县旱作区域种植主要农作物的地块实施秸秆机械化粉碎灭茬还田作业。
2.对全县滨河大道以西的姚伏镇、通伏乡、崇岗镇、渠口乡等稻地实施机深翻作业。
3.对全县(除通伏乡外,不含2019、2020年已深松过的地块)旱作区域实施机深松作业。
4.对全县旱作区和稻地实施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作业。
以上1-3项纳入项目资金补助范围实施。各乡镇必须按照分配任务和区域开展项目作业,不得超任务和跨区域作业(具体面积分配见附件1)。
(三)作业要求
⒈旱作区主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粉碎灭茬还田作业。秸秆粉碎灭茬长度和离地高度均要小于5厘米。
2.稻地机深翻作业。深翻深度必须达到30厘米以上,地表要平整。
3.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全县统一采用单一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模式,深松间距40-50cm,深松深度30cm以上,深松作业后地表平整。深松作业实行整村推进、集中连片,同一地块三年内只能深松一次。
4.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作业。要求打捆标准为30公斤至200公斤方捆或圆捆。
5.所有参与实施的农机作业机具(除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作业外)都要加装农业机械作业远程监测设备。
四、实施主体、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
(一)实施主体
1.项目主管单位: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2.项目实施单位:平罗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3.项目作业单位: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区县两级验收合格的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和在县级农机部门备案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分区域或乡镇开展项目机械化作业。
(二)资金来源
项目共投入补助资金1729万元。
1.统筹利用中央资金1265万元(其中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798万元,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第一批财政资金217万元,第二批财政资金250万元)。
2.自治区财政资金补助402万元。
3.县配资金62万元(其中:县农业农村局工作经费10万元,包括车辆租赁4万元、宣传培训3万元、技术指导1万元、其他费用2万元)。
(三)补助标准
1.旱作区主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粉碎灭茬还田定额补助16元/亩,项目实施32万亩,共计补助资金512万元。
2.水稻机深翻定额补助40元/亩,项目实施18.5万亩,共计补助资金740万元。
3.机深松单次作业定额补助25元/亩,项目实施18.68万亩,共计补助资金467万元。
4.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作业不纳入项目作业补贴,由各乡镇组织动员社会车辆、收储加工企业、养殖场及农机服务组织打捆回收。
五、职责划分
按照各部门工作性质做以下职责划分:
(一)县农业农村局职责
1.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2.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确定有资质、资格的农机服务组织竞标,具体标段划分如附表:2所示。
3.负责项目验收的组织工作。
4.负责对验收合格的乡镇兑付项目资金。
(二)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职责
1.对从事秸秆综合利用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进行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工作,以及作业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2.为乡镇提供和推荐使用经农业农村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选型推荐的农业机械深松深翻远程监测设备。
3.负责对各乡镇项目实施情况、作业面积检测情况进行日常技术指导和督查。
4.做好项目验收前的资料审核和准备工作。
5.做好项目验收后,资金兑付面积换算及确定工作。
6.为确保全县项目实施面积的顺利完成,可根据各乡镇项目实施情况,做好全县项目作业面积的合理调配工作。
(三)乡镇职责
1.根据县人民政府印发的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本乡镇项目实施方案、绩效考核方案,按照整村推进的原则分配各农机服务组织的作业地点和作业面积,落实到具体区域,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2.加强对中标农机服务组织的监管,与农机服务组织签订作业协议书,指导中标的农机服务组织在分配的区域开展项目作业。
3.加强对检测设备的监管,作业机具必须安装经农业农村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选型推荐的农业机械作业远程监测设备,与安装检测设备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企业做好设备安装调试、跟踪维修服务,保证系统正常运转,以达到作业质量、作业数量真实准确,并随时可查阅当前的作业统计数据。
4.指派专人负责对作业后台作业面积进行监管,及时和县农机化中心核对作业面积,并统计掌握作业进度和作业质量。各村必须配备一名作业质量督查员,每天进行跟踪督查并做好记录,确保作业质量和作业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5.做好服务工作,根据下达的项目目标任务,结合本辖区农业生产实际,要及时、合理给中标农机服务组织安排作业地点、作业面积,指导农机服务组织认真准确填写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机深松整地作业表册并及时与农户、作业机手签字确认作业面积。
6.负责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任务完成后,要按照项目资料明细(见附件7)认真整理项目资料,资料要真实、齐全,装订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存档。
7.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8.做好参与作业农机服务组织的资金兑付工作。项目实施完成后,经县农业农村局会同乡镇组织验收核查小组,通过验收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将资金下拨各乡镇,各乡镇要在资金到达10日内,将资金兑付参与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
9.负责本乡镇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的实施工作,要充分发挥农机服务组织、养殖场、收储加工企业和农机服务组织等,开展本乡镇秸秆捡拾打捆工作,并按队确认完成作业面积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四)农机服务组织职责
1.各中标农机服务组织要严格按照县、乡(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暨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机械开展项目作业实施,作业中要严把作业时间关、作业质量关。
2.参加项目作业的拖拉机必须安装规定的检测设备,并及时向农业农村局和乡镇报备,在项目开始作业期间不得再增加其他拖拉机参与作业。严禁将安装在参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机深松项目拖拉机上的监测设备拆解安装在没有提前备案的拖拉机上。
3.参与作业的车辆必须购买农业机械政策性综合保险,并在作业前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对操作手要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培训,作业中不按要求作业导致作业质量不合格的田块不予补助作业费用,并按农户要求进行重复作业。
4.中标农机服务组织要做好作业面积实时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向乡镇反映解决,过期造成后果自负。
5.各中标农机服务组织要做好当天作业记录,并上报乡镇备案。
6.各中标农机服务组织要及时做好验收资料的准备工作。
六、实施程序
补助资金严格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付”的原则,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确定实施主体
根据县政府总体实施方案下达的任务,以乡镇划分15个标段,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具体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具体标段划分见附件2)。农机化中心与农机服务组织签订作业协议,协议中明确作业任务、作业区域、作业模式、作业时间、作业质量、补贴标准和考核验收等内容和责任,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组织作业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自治区下达的补助资金数量,确定各乡镇项目作业面积。在乡镇的指导下,中标农机服务组织要提前与乡镇、村委会及种植大户签订作业合同,明确相关内容,并按时完成作业任务,保证作业质量。各乡镇要指派专人负责项目后台远程监管系统的监测,每天负责将项目进度统计上报乡镇负责人和县农机化中心,并对作业质量进行实时监管,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作业结束后,由乡镇安排农业服务中心人员督导农机服务组织填写《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作业记录表》《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记录表》,经实施对象签字,作业记录表在村委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审核签字盖章将记录表和公示照片(村委会签字盖章)报乡镇政府确认,乡政府确认后在乡镇汇总表签字盖章,没有在村委会进行公示一律不予认定。
(三)组织验收
由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农业农村局相关站室、农机化中心、畜牧中心、农技中心等相关人员及各乡镇分管领导和农业服务中心人员组成。项目结束后,由项目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小组在农机作业监测设备实时监测统计面积和质量的基础上,根据项目作业记录表、任务协议书和日常监管等情况进行验收,如实填写《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验收记录表》,根据验收结果填写《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作业验收单》,汇总出具《平罗县农业财政项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验收表》。
(四)资金兑付
县农业农村局以项目后台检测为基准,以项目验收小组的验收结果为依据,将最终确定的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表在平罗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将资金分配计划表报经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审签后,将项目补助资金拨付给各乡镇,乡镇在收到项目补助资金后在10个工作日内依据资金兑付表将资金兑付给承担作业任务的农机服务组织。
七、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明确分工,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负责项目日常管理、资料审核、监督检查及技术指导工作。各乡镇是项目实施主体,要以实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严格资金管理
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主动接受财政、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监督。各乡镇要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运行,阳光操作,防止虚报作业数量、降低作业标准、套取项目资金等现象。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三)强化档案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将项目实施流程、补助标准、招标规定等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对享受补助的农机服务组织和补助金额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各乡镇要及时做好项目资料的归档、管理、备份工作,保证档案资料齐全,原始资料完整,特别是电脑导出检测设备记录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面积、作业深度、合格率等各项数据要完整。项目结束后,全部资料报经农业农村局审核合格后,装订成册报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化室留存,作为拨付补助资金的依据。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项目乡镇要组织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发现的不符合项目要求、作业质量不达标或跨区域作业的车辆及时通知整改。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要成立项目督察组,在信息化远程监管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开展日常督查,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各乡镇对不服从管理和不及时整改的,根据不同情况实行“黄牌”警告和“红牌”罚下场的措施,确保作业质量和进度。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实际进展情况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为项目实施提供组织保障。同时,对出现的农户投诉问题及时调查解决,杜绝矛盾纠纷的发生。
附件:1.平罗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及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任务分配表
2.平罗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暨农机深松整地项目标段划分明细表
3.平罗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记录表
4.平罗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记录表
5-1.平罗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验收表
5-2.平罗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验收单
6.平罗县农业财政项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验收表
7.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补助资金明细表
8.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资料明细表
9.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10.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11.平罗县农作物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作业项目记录表
附件1
平罗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暨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分配表
单位:万亩
乡镇 | 项目任务 | |||||||||
机深翻 | 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 | 机深松 | 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 | 备注 | ||||||
面积 | 辐射面积 | 面积 | 辐射面积 | 面积 | 地点 | 辐射面积 | 旱作区面积 | 稻区面积 | ||
合计 | 18.5 | 4 | 32 | 5 | 18.68 | 10 | 30 | 22 | ||
姚伏镇 | 3 | 0.5 | 2.5 | 0.6 | 2 | 高路村 向前村 赵渠村 周城村 | 1 | 3 | 3 | |
通伏乡 | 9 | 3 | 0 | 0 | 0 | 0 | 11 | 含苗木场2000亩 | ||
渠口乡 | 2 | 0 | 2.5 | 0.6 | 1.6 | 红阳村 六羊村 | 0.9 | 3 | 2.5 | |
崇岗镇 | 4 | 0.5 | 1.5 | 0.6 | 0.7 | 崇岗村 崇富村 暖泉村 | 0.3 | 2 | 5 | |
头闸镇 | 0 | 0 | 5 | 0.6 | 2.5 | 裕民村 红岗村 东永惠村 立新村 | 1.2 | 4.5 | 0 | |
灵沙乡 | 0.5 | 0 | 4 | 0.6 | 1.8 | 何家村 西灵村 东润村 先锋村 | 1 | 4 | 0.5 | |
高庄乡 | 0 | 0 | 2.5 | 0.6 | 1 | 威镇村 高庄村 | 0.8 | 3 | 0 | |
黄渠桥镇 | 0 | 0 | 3.4 | 0.3 | 2.2 | 万家营村 西润村 黄渠桥村 四渠村 通惠村 | 1.2 | 3 | 0 |
乡镇 | 项目任务 | |||||||||
机深翻 | 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 | 机深松 | 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 | 备注 | ||||||
面积 | 辐射面积 | 面积 | 辐射面积 | 面积 | 地点 | 辐射面积 | 旱作区面积 | 稻区面积 | ||
宝丰镇 | 0 | 0 | 0.9 | 0 | 1 | 兴胜村 吴家湾村 渠羊村 新渠村 镇关村 宝丰村 | 0.6 | 0.5 | 0 | |
城关镇 | 0 | 0 | 1.7 | 0.3 | 1.18 | 小兴墩村 步口桥村 | 0.6 | 2 | 0 | 含农牧场、良繁场机深松800亩 |
陶乐镇 | 0 | 0 | 2.8 | 0.6 | 1.2 | 王家庄村 马太沟村 | 0.8 | 3 | 0 | |
高仁乡 | 0 | 0 | 2.8 | 0 | 2 | 八顷村 六顷地村 东沙村4、5、6队 | 0.8 | 2 | 0 | |
红崖子乡 | 0 | 0 | 2.4 | 0.2 | 1.5 | 红崖子村 王家沟村 | 0.8 | 2 | 0 |
附件2
平罗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暨农机深松整地
项目标段划分明细表
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 | 机深翻 | 机深松 | 合计 | |||||||
作业 任务 (万亩) | 补助金额 (万元) | 作业区域 | 作业任务(万亩) | 补助金额(万元) | 作业区域 | 作业任务(万亩) | 补助金额(万元) | 作业区域 | ||
一标段 | 2.5 | 40 | 姚伏镇 | 0.9 | 36 | 姚伏镇 | 2 | 50 | 姚伏镇 | 126 |
二标段 | 2.5 | 40 | 渠口乡 | 1.1 | 44 | 姚伏镇 | 1.6 | 40 | 渠口乡 | 124 |
三标段 | 1.5 | 24 | 崇岗镇 | 1.6 | 64 | 崇岗镇 | 0.7 | 17.5 | 崇岗镇 | 105.5 |
四标段 | 2.5 | 40 | 头闸镇 | 1.2 | 48 | 通伏乡 | 1.2 | 30 | 头闸镇 | 118 |
五标段 | 2.5 | 40 | 头闸镇 | 1.2 | 48 | 通伏乡 | 1.3 | 32.5 | 头闸镇 | 120.5 |
六标段 | 2 | 32 | 灵沙乡 | 1.3 | 52 | 通伏乡 | 0.9 | 22.5 | 灵沙乡 | 106.5 |
七标段 | 2 | 32 | 灵沙乡 | 1.4 | 56 | 崇岗镇0.9 灵沙乡0.5 | 0.9 | 22.5 | 灵沙乡 | 110.5 |
八标段 | 2.5 | 40 | 高庄乡 | 1 | 40 | 通伏乡 | 1 | 25 | 高庄乡 | 105 |
九标段 | 1.9 | 30.4 | 黄渠桥镇 | 1.1 | 44 | 通伏乡 | 1.8 | 45 | 黄渠桥镇 | 119.4 |
十标段 | 2.4 | 38.4 | 黄渠桥镇1.5 宝丰镇0.9 | 1.2 | 48 | 通伏乡 | 1.4 | 35 | 黄渠桥镇0.4 宝丰镇1 | 121.4 |
十一标段 | 1.7 | 27.2 | 城关镇 | 1.6 | 64 | 姚伏镇1 通伏乡0.6 | 1.18 | 29.5 | 城关镇 | 120.7 |
十二标段 | 1.3 | 20.8 | 陶乐镇 | 1.5 | 60 | 崇岗镇 | 1.2 | 30 | 陶乐镇 | 110.8 |
十三标段 | 1.5 | 24 | 陶乐镇 | 1.4 | 56 | 通伏乡 | 1 | 25 | 高仁乡 | 105 |
十四标段 | 2.8 | 44.8 | 高仁乡 | 1 | 40 | 渠口乡 | 1 | 25 | 高仁乡 | 109.8 |
十五标段 | 2.4 | 38.4 | 红崖子乡 | 1 | 40 | 渠口乡 | 1.5 | 37.5 | 红崖子乡 | 115.9 |
合计 | 32 | 512 | 18.5 | 740 | 18.68 | 467 | 1719 |
附件3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记录表
县乡村单位:亩、吨
序号 | 队 | 实施对象 | 作业时间 | 面积数量 | 作业方式 | 实施对象签字 | 联系电话 | 实施主体 经办人签字 | 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村委会(公章):负责人(签字):
注:1.村委会汇总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
2.本表一式三份,一份报县农机部门,一份报村委会公示后乡镇留存,一份由农机服务组织保存。
附件4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记录表
县乡村承担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序号 | 农户姓名 | 作业地点 | 作业 时间 | 作业面积(亩) | 作业质量 (厘米) | 农户签字 (盖章) | 农户联系方式 | 收费方式 | 作业机手签字 (盖章) | 作业机手联系方式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公章):负责人(签字):
注:1.村委会汇总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
2.一式三份,一份报县级农机部门,一份用于村委会汇总公示后乡镇留存,一份由农机服务组织保存。
附件5-1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验收表
乡镇村队2021年月日
序号 | 农户姓名 | 作业面积(亩) | 验收面积(亩) | 作业质量/深度 | 农户满意度 | 农户 签字 | 联系 电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验收人员签字:作业公司签字盖章:
附件5-2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验收单
验收时间 | |||
作业地点 | |||
作业单位 | |||
作业方式 | 抽查户数(户) | ||
作业面积(亩) | |||
验收小组意见 | 验收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6
平罗县2021年农业财政项目验收表
项目名称 | |||
实施单位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实施地点 | |||
建设内容 | |||
验收情况 | |||
验收小组 人员签字 | |||
项目实施单位或 归口部门 |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 ||
(盖章) 年月日 | (盖章) 年月日 |
附件7
秸秆综合利用及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补助资金明细表
序号 | 补助对象 | 账 号 | 作业地点 (细化到县乡村) | 联系方式 | 作业面积 (亩) | 补助标准 (元/亩) | 补助金额 (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合计 |
平罗县乡(镇)
填报单位(公章):填报人:联系电话:
注:“补助对象”填报作业补助资金支付对象。
附件8
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农机深松
整地作业项目资料明细表
序号 | 内容 | |
1 | 乡镇实施方案、绩效考核方案 | |
2 | 乡镇项目工作总结、绩效评估报告 | |
3 | 设备安装和售后服务合同 | |
4 | 乡镇、村与各公司签订的项目协议书 | |
5 | 项目资金支付报告单及资金兑付明细表 | |
6 | 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确认表 | |
7 | 项目作业质量、地块面积统计表 | |
8 | 项目作业记录表装订成册、辐射面积花名册 | |
9 | 公示照片 | |
10 | 任务每天完成情况统计表及投入车辆情况统计表 | |
11 | 每台车每天作业情况后台监测导出表 | |
12 | 每台车跨区域作业面积统计表 | |
13 | 乡镇日常检查表 |
附件9
2021年平罗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提高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率,做好项目实施和绩效考核工作,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有关加强预算项目绩效管理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思路和原则
(一)考核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在全县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项目绩效管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客观评价实施成效,提高补助项目实施效果,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科学制定评估程序和方法、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全面、准确、客观地考核工作绩效。
二是简便易行,稳步推进。选择能够考核政策项目绩效,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关键指标,易于操作和考核,考核方法和程序要科学简便,按计划稳步推进。
三是定量定性,综合评价。考核指标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定性指标明确考核要求。对每个指标合理赋分,有效实现对项目绩效的综合评价。
二、考核范围
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补助项目的各乡镇。
三、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组织管理、项目实施、实施效果等(详见附件)。
四、考核方法与时间安排
项目绩效考核工作以各乡镇自查自评为主,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抽查复核,综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得出考核结果,形成全县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报告。
(一)自查自评
各乡镇按照绩效考核办法,围绕项目重点内容,对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于2021年12月20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二)抽查考核
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抽查考核,采取核查资料与日常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报送的自评报告进行抽查复核,作为乡镇年终考核的依据。
(三)综合评价
根据各乡镇自评报告和抽查情况,组织专家对项目绩效考核进行综合评分,形成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绩效考核综合报告。县农业农村局将向各乡镇进行通报,并与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挂钩。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
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各乡镇绩效管理和目标考核内容。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强化组织协调,严格按照绩效考核内容要求,开展自查自评。
(二)加强监督检查
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防弄虚作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确保项目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三)加强培训宣传
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业务培训和相关工作措施落实。同时要强化宣传,努力营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附表: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附表
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 ||||
一级指标及分值 | 二级指标及分值 | 三级指标 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自评 |
项目管理(45分) | 组织管理(20分) | 组织保障 (5分) | 成立农作物秸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验收小组得5分,每成立一项得2.5分,未成立不得分。 | |
实施方案 (5分) | 根据县政府下达的补助资金量,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机械化捡拾打捆和机深翻工作任务得5分,方案不完整酌情扣分。 | |||
实施主体 (5分) |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农机服务组织得5分;未公开招标或发生投诉不得分。 | |||
管理制度 (5分) | 档案资料完整规范,有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公开公示制度、审核验收制定、作业协议(合同)书等得5分,每少一项扣1分。 | |||
项目实施 (25分) | 资金到位 (5分) | 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得5分,到位率达到80%得3分,到位率达到50%得2分,未到位的不得分。 | ||
到位时效 (2分) | 资金及时到位得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得1分;未按规定支付不得分。 | |||
组织作业 (10分) | 按规定要求程序组织作业并按时完成任务得10分,未按规定要求程序(按规定填报作业记录表、村委会公示、乡督导检查审核、安装远程监测设备等)每项扣2 分。 | |||
资金管理 (5分) |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使用符合规定要求得3分;资金兑付符合相关验收规定程序,手续完整规范得2分;未按规定使用资金酌情扣分。 | |||
自评报告 (3分) | 及时按规定要求报送自评报告,报告内容完整、评价准确得3分,报告内容不完整评价不准确得1-3分,未及时按规定要求报送不得分。 | |||
项目绩效(55分) | 产出指标(21分) | 数量指标 (10分) | 实际完成数量占计划完成数量的比率,全部完成得10分,完成率在80%以上得8-9分,完成率在50%及以上得5-7分,完成率在50%以下得1-4分,未完成不得分。 | |
质量指标 (6分) |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得3分;实际完成达标数量占实际完成数量比率达到90%得3分。以上两项每少1个百分点各扣1分。 | |||
时效指标 (5分) | 在2021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任务得5分,未按时完成任务酌情扣分。 | |||
效益指标(24分) | 经济效益 (8分) | 通过项目实施,改善土壤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秸秆资源化利用,增加农作物副产品价值;达到预期指标得8分;部分达到预期指标得1-7分。 | ||
社会效益 (8分) | 通过项目实施,推进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 | |||
生态效益 (8分) | 通过项目实施,消除农作物秸秆“站岗”浪费和因焚烧秸秆而造成的空气污染现象,有效治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升耕地质量,减少化肥使用量;达到预期指标得8分,部分达到预期指得1-7分。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10分;满意度在80%及以上8-9分,满意度在50%及以上5-7分,满意度在50%以下不得分。 | ||
总 分100分 |
附件10
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项目
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按照农业部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加强预算项目绩效管理的要求,做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实施和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原则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繁荣目标,在全县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绩效管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客观评价实施成效,提高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效果,促进农业机械化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科学制定评估程序和方法、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全面、准确、客观地衡量工作绩效。
二是简便易行、稳步推进。选择能够衡量政策项目绩效,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关键指标,易于操作和衡量,评估方法和程序要科学简便,按计划稳步推进。
三是定量定性、综合评价。评估指标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定性指标明确评估标准。对每个指标合理赋分,有效实现对政策项目绩效的综合评价。
二、实施范围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绩效考核实施范围为全县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的乡镇。
三、考核内容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绩效考核内容为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管理和绩效情况。主要包括组织管理、项目实施管理、产出情况、效益情况、扣分项及一票否决等内容(详见附件)。
四、考核方法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绩效考核工作以各乡镇自评为主,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检查复核,综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得出考核结果,形成综合评价报告。具体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我评估
由各乡镇对照绩效考核内容和具体指标,开展自评工作,对每一项指标进行定量打分,形成自评报告,报县农业农村局。
(二)检查核实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审查资料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报送的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进行查验核实。一是资料审查。对各乡镇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并对自评分数进行审核,必要时要求补充相关材料。二是实地考核。组成考核组对各乡镇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对自评分数进行复核修正。
(三)综合评价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自评报告和查验核实情况,组织专家对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绩效考核进行综合评分,并形成农机购置补贴延伸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绩效考核综合评价报告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机处。
五、进度安排
2021年12月20日前,各乡镇完成自评工作,将相关材料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资料审查和实地考核,完成项目绩效考核综合评价报告,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机处。
六、结果运用
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绩效考核结果将与下一年度各乡镇该项目资金安排挂钩。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会同相关部门协同推进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县农业农村局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牵头部门,强化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培训宣传
各乡镇、县农机化中心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学习,开展业务培训,安排落实相关工作。同时要加强宣传,努力营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
县农业农村局要把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纳入各乡镇绩效管理或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要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侵占截留,确保项目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四)严守工作纪律
在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绩效管理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附表: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附表 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报送单位: |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自评 | |
1 | 项目管理(40分) | 组织管理(10分) | 制定实施方案 | 5 | 按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且方案措施得力、内容完整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 ||
2 | 建立健全制度 | 5 | 建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的得5分,未建立制度不得分。 | ||||
3 | 项目实施管理(30分) | 实施主体确认 | 5 | 按要求采取招标方式确定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 |||
4 | 合同管理 | 4 | 各乡镇与实施项目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签订作业协议得2分;农机作业服务组织与农户或村签订作业合同的得2分;未签订相关合同不得分。 | ||||
5 | 农机深松作业 监测设备应用 | 5 | 安装农机深松整地监测设备得3分,按要求实时监控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情况的得2分.否则按要求扣分 | ||||
6 | 实地验收抽查 | 5 | 在农机深松整地监测设备监测统计面积和质量的基础上,组织抽查验收,抽查比例超过20%的得1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 ||||
7 | 投诉处理 | 4 | 有效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的得4分,未有效处理群众投诉并上报的每起扣2分,扣完为止。 | ||||
8 | 信息公开及材料报送 | 3 | 公开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相关信息的得1分;未公开不得分;按要求上报实施方案和总结材料的得2分,报送不及时每次扣0.5分;未报送不得分。 | ||||
9 | 档案资料完整性 | 4 | 档案资料完整、规范得4分,不完整、不规范得2分,没有档案不得分。 | ||||
10 | 绩效指标(60分) | 产出指标(30分) | 数量指标 | 10 | 完成下达作业面积得10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
11 | 质量指标 | 5 |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质量达到要求(30厘米),得5分,否则不得分。 | ||||
12 | 实效指标 | 15 | 年度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资金执行率达到95%得10分,90%-95%的按比例得分,低于90%不得分;年度资金兑付率大于95%得5分,85%-95%的按比例得分低于85%不得分。 | ||||
13 | 效益指标(20分) | 产出指标 | 15 | 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升得10分,每降低0.5个百分点扣2分;资金使用专款专用得5分,否则不得分。 | |||
14 | 可持续影响 | 5 | 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5分,否则不得分 | ||||
15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得10分,否则不得分。 | |||
16 | 扣分项及 一票否决 | 重大违法违规 | 经公安、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票否决;经农业农村厅农机处在绩效考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总体评分为零。 | ||||
合计 | 100 |
附件11
农作物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项目记录表
县乡村 单位:亩、吨
序号 | 队 | 作业时间 | 面积数量 | 作业方式 | 实施对象签字 | 联系电话 | 实施主体 经办人签字 | 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村委会(公章):负责人(签字)
政策解读:视频解读 关于印发平罗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暨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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