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政办发〔2018〕204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设立临时动物防疫检查站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自8月3日以来,辽宁、内蒙、山西等14个省区相继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疫情形势非常严峻。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传防控工作,按照自治区联合指导组反馈全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县境主要出入口设立6个临时动物防疫检查站,具体事宜如下:
一、设卡地点及人员配置
(一)第一临时检查站,由姚伏镇负责。
1.设卡地点:京藏高速姚伏出口(2个出口);
2.设卡负责人:姚伏镇1名领导;
3.设卡人员:公安局1人、交通局1人、农牧局1人、姚伏镇1人,负责2个出口。
(二)第二临时检查站,由城关镇负责。
1.设卡地点:京藏高速平罗南出口;
2.设卡负责人:城关镇1名领导;
3.设卡人员:公安局1人、交通局1人、农牧局1人、城关镇1人。
(三)第三临时检查站,由城关镇负责。
1.设卡地点:京藏高速石嘴山南出口;
2.设卡负责人:城关镇1名领导;
3.设卡人员:公安局1人、交通局1人、农牧局1人、城关镇1人。
(四)第四临时检查站,由姚伏镇负责。
1.设卡地点:京藏高速和石银高速连接线沙湖北出口;
2.设卡负责人:姚伏镇1名领导;
3.设卡人员:公安局1人、交通局1人、农牧局1人、国营前进农场1人。
(五)第五临时检查站,由陶乐镇负责。
1.设卡地点:陶乐黄河大桥治超站;
2.设卡负责人:陶乐镇1名领导;
3.设卡人员:公安局1人、交通局1人、农牧局1人、陶乐镇1人。
(六)第六临时检查站,由崇岗镇负责。
1.设卡地点:汝萁沟沟口治超站;
2.设卡负责人:崇岗镇1名领导;
3.设卡人员:公安局1人、交通局1人、农牧局1人、崇岗镇1人。
二、临时检查站工作职责
1.对过往载畜车辆进行登记、消毒及查证验物,并对载畜动物进行临床观察;
2.对拉运生猪及其产品车辆,无论有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一律报告县农牧局应急处置组(联系人:王新民,联系电话:18195290860)。
3.对拉运其它畜种及其产品车辆,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登记消毒后放行;对无检疫证明或检疫证明过期的,登记消毒后原路劝返,对不听劝阻或无理取闹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理。(因石嘴山南出口向南方向高速修路,劝返车辆一律由检查站安排人员送达平罗南出口上高速)。
三、工作协调及物资保障
1.临时检查站工作协调,由县农牧局负责。
2.设卡所需设施设备,由平罗县重大动物疫病物资库提供(物资库设在县动物疾控中心),物资库库存不足的部分,由县农牧局负责购置。
四、临时检查站工作要求
1.临时检查站实行组长负责制,24小时值守,每个班次交接班时间由各检查站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2.每个检查站详细记录《平罗县公路检查站监督检查登记表》《平罗县临时公路检查站值班表》。
3.各乡镇、各部门抽调设卡人员需向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报备。
4.临时检查站从2018年11月8日起设置,设置期限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区、市政府要求和非洲猪瘟疫情动态情况决定。
五、设卡人员补助
临时检查站设卡人员设卡补助由县农牧局负责,补助标准按相关文件执行。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