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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卫生健康委药监局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做好第二批第四批国家组织集采药品续签和十三省(区、市、兵团)药品联盟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平医保发〔2022〕102号
各协议医疗机构:
现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卫生健康委 药监局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做好第二批第四批国家组织集采药品续签和十三省(区、市、兵团)药品联盟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宁医保发〔2022〕8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卫生健康委 药监局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做好第二批第四批国家组织集采药品续签和十三省(区、市、兵团)药品联盟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宁医保发〔2022〕80号)
平罗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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