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宁夏赛区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校: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宁夏赛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教办函〔2022〕4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严格按照要求及时组织学生开展“宪法卫士”、“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和“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与知识竞赛活动。因疫情,避免人员聚集,今年“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与知识竞赛活动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学生开展,不再集中开展,此项活动将列入校园安全工作年终考核。参加区级比赛选手由教体局组织进行选拔上报,各学校如有“我与宪法”微视频作品请于9月10日前报法治安全室统一报送,活动开展相关资料(方案、简报、图片)纸质版于9月30日之前将报法治安全室(电子版发邮箱:jtjaqk@126.com)。
附件: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宁夏赛区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