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70/2022-0000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2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宁夏平罗工业园区2021年企业规范化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宁平工管发〔2021〕46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宁夏平罗工业园区2021年企业规范化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平工管发〔2021〕46号

各局室:

现将《宁夏平罗工业园区2021年企业规范化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2021年企业规范化治理工作方案

为落实《石嘴山市2021年企业规范化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巩固提升工业领域“治脏、治乱、治污”成效,充分做好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准备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治污水平,推进企业生产环境持续向好,切实改善生产环境,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园区企业(除关停取缔类企业)在前期规范化治理基础上,坚持“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和“谁污染谁治理”治污原则,对标要求实施深度治理,全环节防控污染,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园区环境质量。

二、重点工作

1.开展清洁生产专项行动。

2021年4月1日至30日所有企业以增绿色、整脏乱为重点,集中开展破旧墙体拆除、翻新、清理粉刷(含控制室)、仓棚冲洗、道路修复、杂物有序归置等环境卫生整治;管委会规划局组织及时清理公共区域内随意堆放倾倒的垃圾、固废等,确保工业园区化、绿化、美化;配合平罗县组织开展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碳素(增碳剂)、活性炭铁合金及碳化硅等四行业无组织逸散烟气整改事项“回头看”工作,对验收销号后问题反弹的企业实施限期限产限排巩固提升整治,保证行业整改效果。5月份,根据企业清洁生产专项行动评估打分结果,对整治不合格的企业函告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实施限产或停产整治。

责任领导:韩学强   赵虎

责任局室:资源利用与规划建设局、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

2.开展环评整治专项行动。

按行业分类建立所有企业环评资料电子档案;企业对照所有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查,于4月底前完成自查,形成“一企一策”问题清单及整改方案,跟踪企业整改进展情况。

责任领导:李志高  赵  虎

责任局室:审批服务管理局、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

3.开展固危废专项治理行动。

对园区范围内倾倒废渣开展自查整改,督促企业对照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开展自查整改;一般工业固废存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储存容器和设施、危险废物堆存场所规范建设、危险废物分区管理、危险废物标识标牌设置、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环境规范化管理等方面落实情况,并建立问题清单,拉条挂账,对发现整改不力、整治不彻底、敷衍整改的企业,园区管委会将按照《石嘴山市2021年企业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责任领导:韩学强  赵  虎

责任局室:资源利用与规划建设局、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结合深入企业一线,大力宣传规范化治理政策,树立典型,曝光问题,营造全面推进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问题整改。对照企业问题清单,结合现场检查,针对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的、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无组织逸散、物料露天堆放等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以问题促整改,以问题促提升。

(三)严格整治标准。加大园区企业持续开展规范化治理督导工作,将问题突出的企业上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无实质性治理进展、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联合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实施限产或停产整治,限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对问题拒不整改、整改无望或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企业,列入关闭、停业清单,并函告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依法予以停业、关闭。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