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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1-0045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城关镇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30日
标  题: 城政发〔2021〕34号关于印发《城关镇2021年秸秆禁烧 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城政发〔2021〕34号关于印发《城关镇2021年秸秆禁烧 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市场:

现将《城关镇2021年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1427

(此件公开发布)


城关镇2021年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

为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2020年度秸秆焚烧网格化管理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切实减少资源浪费,有效防止大气污染,不断改善生态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认真落实自治区、市、县关于秸秆禁烧工作部署,不断提高我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资源合理利用、大气治理卓有成效、人居生活环境明显改善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工作要求,建立全面覆盖、网格清晰、分级管理、层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属地管理体制,推进秸秆禁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现辖区不烧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的全面禁烧目标,确保秸秆禁烧率达100%,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

三、网格设立

(一)网格划分

一级网格以乡镇为单位,二级网格在一级网格内以村为单位,三级网格在二级网格内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建立起一、二、三级管理网格,一个网格划分若干个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域,确定区域管理责任人和区域管理员,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级管理体系。

(二)管理要求

认真做好网格划分的三定工作。即:定区域:一、二级网格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三级网格以村庄点分布及农户确权田块合理划分,切实做到边界明确,避免交叉。定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镇、村(居)、市场、队(网格小组)主要负责人是三级网格主要负责人。定责任:按照三级网格体系的职责内容要求,建立各级网格责任主体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管理职责

各村居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的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一是各村居要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相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安排,构建网格管理体系,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二是镇政府与村()委会、市场、队(网格小组)与农户(居民)之间要层层签订禁烧目标责任书,明确禁烧和处罚措施,强化各级干部与村民(居民)的秸秆禁烧意识,将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奖罚措施动真格,确保辖区内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三是各村要建立简报、信息报送制度、将本村的秸秆禁烧工作措施、典型做法及当日结果报镇环境与村镇管理办公室。

四、运行机制

各村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重点落实村、队巡查监管责任,对责任区域、田块和公路沿线等禁烧区加强值班巡查、发现烧行为及时劝导、制止并扑灭,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形成禁烧常态化监管机制体制。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赵海燕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会文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员:夏建平    镇环村办主任

       王金龙    镇环村办干事

       丁占林    镇环村办干事

       姚文明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单劲春    镇农业服务中心干事

       马    镇农业服务中心干事

       祁国峰    镇畜牧站站长领导小组下

设办公室设在环村办,由王会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24小时值班制

各村村委会办公室(值班室)在秋收、冬春等重点季节、时段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对焚烧秸秆行为要严防死守,及时上报工作信息,确保不发现一处火点,不发生一次火灾,更不能出现一次卫星检测火点。要把禁烧工作落实到田块、沟渠路边、农户身边,积极引导群众开展秸秆有效利用。

(三)加大舆论宣传

各村要结合各类工作会议、日常工作通过悬挂横幅、广播、发放宣传单、组织观看宣传片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和地方有关秸秆禁烧的要求以及秸秆综合利用的有关技术、途径和经济效益进行广泛宣传,使秸秆禁烧家喻户晓,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四)奖罚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凡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2000元的罚款。县相关部对有焚烧秸秆行为的农户,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纳入诚信体系建设内容,列入平罗县农户电子信用档案系统“黑名单”取消利优惠和贴息,降低信用等级。秸秆禁烧工作坚持“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则,格追究焚烧当事人和监管责任人的责任,发现一次镇纪委对包队村干部进行约谈,对约谈后不重视,措施不到继续发生焚烧现象的,停职待岗,罚款500元并在镇村干部会议上做出深刻检查。

(五)强力推进秸秆还田

镇农业服务中心要积极和农牧局沟通协调,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腐熟剂快腐还田、集中堆放腐熟还田、动物过腹还田等农业技术,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农田地力。提倡积极发展以农作物秸秆资源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大力发展秸秆育苗、花木基质、草坪机料等生产。坚持把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主攻方向。镇畜牧站要积极召开养殖大户饲草贮备动员会,动员和组织养殖户开展颗粒饲料加工和饲草料加工调制,实施过腹还田计划,变废为宝,推进秸秆循环利用。

(六)加强督查巡查

为及时掌握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增强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的针对性,镇分别成立督查组和巡查应急组。督查组由镇副镇长王会文同志带队,不定期地对各村或重点区域进行督查检查。督查重点为各村组织领导情况、包村队人员在岗情况、措施落实情况。巡查应急组由镇副镇长张瑞同志带队,由镇相关责任站所成员组成,实行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巡查重点为秸秆综合利用、秸秆收储、着火点等情况,每日巡查情况要及时报秸秆焚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通报全镇。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包村责任制,组织力量进行夜间巡查,每日上午8点前要将村前一天禁烧情况上报镇环境与村镇管理办公室,确保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现“零火点”目标。


件:1.城关镇2021年各村居秸秆禁烧干部包片分配表     

     2.城关镇2021年各村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干部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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