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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1/2021-0013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0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发改发〔2021〕179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平发改发〔2021〕179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平罗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23号)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有序增加公开深度、有效提升公开精度,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做好各类规划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县本级“十四五”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做好县重点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的推进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党和政府“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多形式发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进展和成效。

(二)做好财政信息公开。依法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我局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三)做好其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扎实做好价格管理、安全生产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做好重大事项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工作,对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及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解读和回应实效

(五)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凡面向企业和公众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均要解读,切实做到政策解读全覆盖。对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合理选择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以图示图解、卡通动漫或短微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更加注重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质量。

(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扩大政策解读传播范围,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加强重大政策咨询服务,政策文件起草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文件执行机关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务服务网等,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七)提升回应关切成效。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政民互动,持续优化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渠道,开放政策发布页面的网民留言功能。密切关注涉及价格管理、安全生产、粮食安全等方面的政务舆情,确保及时回应、有效应对。通过议政网等渠道收集的信访诉求,要严格按照法定期限进行回复。

三、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八)规范公开平台建设。落实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我局职能无直接关联的信息。依托新媒体平台平罗县政务信息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新浪微博,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凡需要公开的信息均要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表》,经领导审核签字后,才能进行网站公开以及新媒体公开。

(九)规范依申请办理工作。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依法从严界定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化为主动公开常态审查机制,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公开。

(十)规范政府开放活动。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集中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层次丰富的政府开放系列活动,拓宽政府开放渠道,扩大活动展示面,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政府工作。活动期间,要设置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主动听取参与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研究吸纳并专项反馈。

四、严格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指导

(十一)强化监督指导。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履行公开义务。加大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力度,及时向县政务公开办报送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全面宣传政务公开的新举措、新成效。

(十二)提高培训实效。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普法范围、列入领导干部重点学法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知水平。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定期开展短期教育培训和业务交流研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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