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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3/2021-0001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2月05日
标  题: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2020年法治政府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2020年法治政府报告

2020年,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立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和法治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统领,强化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大力推进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要求,制定了《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2020年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方案的通知》(平环发〔2020〕38号),分解落实了法治政府工作任务。持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今年以来,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99份,查封扣押31家,立案处罚33家,收缴罚款287万元,行政约谈1家;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联合执法,移交公安机关案件2起4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0起,接检察院建议书3份,有力的促进了生态环境执法的权威。截至11月底,调查处理微博投诉8件、市民热线115件、信访转办件6件、电话投诉253起(不含重复投诉),接到投诉,在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查处理,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问题。

截至12月28日,我县优良天数287天,目标天数305天,目标完成率94.1%,同比去年多4天。2020年地表水考核指标为5个重点入黄排水沟交界断面,都斯兔河乌陶公路桥断面达到IV类(扣除本底值氟化物)、第三排水沟平罗入惠农断面达到IV类、第五排水沟平罗入惠农达到IV类、第五排水沟石嘴山上游段达到Ⅴ类、三二支沟平罗入大武口断面达到Ⅴ类,1至12月,第三排水沟平罗入惠农断面、三二支沟平罗入大武口断面2个未达到目标要求,其他3个断面达到目标要求,第五排水沟平罗入惠农平均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考核指标1个,大水沟水源地地下水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达到自治区年度目标要求。

二、主要做法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一是积极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建设项目“多规合一”并联审批工作,简化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实行网上备案登记。截至目前,2020年审批报告书7个,报告表25个,提高了审批效率。

二是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梳理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78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检查6项,奖励1项,其他类4项。

三是健全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完善了环境保护领域公开目录和标准事项清单共涉列三级事项,其中一级事项7项,二级事项14项,三级事项17项;修订完善环境保护工作流程,核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行政处罚的办事流程图。

(二)完善依法行政体系。

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战役,我局制定了《 2020年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以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平罗县2020年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平罗县2020年扬尘防控攻坚行动方案》等9个工作方案》和《平罗县开展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2021年平罗县冬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阶段治理目标和攻坚要求,推动各项任务落地。

(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1.合力推进蓝天保卫战。一是积极争取大气专项资金2218.9万元,组织实施晟晏等企业二氧化硫、丽珠等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乡镇学校等煤改气改电示范项目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98个。二是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1+9”专项行动,生态环境、住建等8个部门牵头开展工业源防治、扬尘防控、清洁取暖、油烟油品和散煤防控、“散乱污”企业整治、禁烧、车辆污染防控与禁放、控油、文明祭祀专项整治。三是加快平罗工业园区综合循环经济区南线蒸汽管网工程建设,推进工业园区清洁取暖;抽检生产销售煤炭质量54批次,清理取缔7家无照散煤销售网点、18辆流动售煤车。四是继续推进企业规范化治理,建设292个约110万平方米全封闭工业堆场,升级改造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设备204套,配套建设烟气治理设施288套,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75套。五是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回头看”,监督抽查车用油品79次,处罚2起;强化车辆污染防控,查处货物抛洒违法行为86起,淘汰老旧车203辆;严把车辆入户关,对新入户车辆环保达标严格监管,检测不达标车辆一律不办理登记入户。六是投资1715万元,对县城鼓楼东街等三条道路两侧及城市出入口附近的12个裸露地块约77.31万平方米进行绿化整治;22个工地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6个100%”措施;监督工业堆场严格落实苫盖防尘措施。七是加大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87%,秸秆焚烧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2.全力推进碧水保卫战。一是以“5+3”推进项目为抓手,投资6.58亿元,加快推进全县11个水生态治理项目建设,循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典农河三排庄人工湿地、三二支沟人工湿地、黄渠桥生活污水处理站、陶乐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大水沟水源地保护、大地天瑞电厂中水回用等8个重点已建成运行。二是深入开展重点入黄排水沟排污口整治,加大典农河、三二支沟、五排水沟、都斯兔河监督检查,开展排水沟沿线渔业养殖专项整治,封堵废水排口6处,谋划实施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实施典农河水质改善试验工程,在头石路至朱家桥段建设生物滤床4处。三是加大涉水企业监管力度,确保废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强精细化、医药园、循环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和县城第一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及14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四是完成大水沟水源地保护项目建设,划定平罗县北部饮水安全工程、南部饮水安全工程、陶乐饮水安全工程等3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保护区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确保全县饮水安全。五是配合区市对全县地下水水源地和加油站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52家加油站完成埋地油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改造。

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10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并开展了土壤自行监测,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二是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平罗县耕地全部为优先保护类,无安全利用类耕地。三是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96万亩,应用水肥一体化面积增3167亩,增加率4.6%,新型肥料应用覆盖率增幅0.3%。统防统治面积48.68万亩次,覆盖率达到41.1%,全县农药使用量249.8吨,比去年减少1.1吨。四是开展固(危)废执法检查,监督天瑞热能制供、格瑞化工等企业对危废管理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组织37家危废企业和41家固废企业完成固危废网上系统申报登记,严格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监管,审核危险废物跨省转入(转出)11件、省内转移57件。加快推进滨河海利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格瑞特新型环保烧结砖等废渣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逐步提升工业园区固废综合利用率。

4.认真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21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9项;“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到位、工业园区废水污染问题仍较突出2项正在加快推进。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转办17个转办件和6项下沉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11件;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21项问题,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9项整改任务已通过定期听取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培训班和处级领导实地调研整改进展、秸秆焚烧网格化管控、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等措施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须在2020年完成的7项已完成整改4项。对正在整改的事项专人专班倒排工期,强化督查督办,全力以赴攻坚,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真整改、真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业倚重倚能现状尚未根本改变,传统煤烟型污染与臭氧、PM2.5、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新老环境污染问题交织,生产性污染和生活性污染叠加,环境空气质量不降反升,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二是第三排水沟平罗段来水复杂,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精细化管理还不够,年底实现地表水Ⅳ类水质目标难度较大;三是散乱污关停取缔企业“易关难取”,断电断水容易,但是清理设备、原料、产品的工作难度大;四是部分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治污、治脏、治乱进展缓慢;一些企业在重点产污环节缺乏行业标准和技术支撑,治理效果不明显。五是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进展缓慢,执法、监测技术手段落后,人员能力不足,环境监管能力和信息化建设还远不能适应形势任务发展的需要。

四、2021年工作安排

(一)强化“攻坚”意识,在深化环境污染防治上下功夫。

治水方面,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指导,坚持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统筹饮用水源、黑臭水体、工业废水、农业退水、城乡污水“五水同治”,持续开展大水沟水源地、万人千吨农村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严格工业企业完善废水预处理及在线监测设施,实现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集中全处理,加大农村污水治理,实施典农河(平罗朱家桥上段)清淤治理工程、翰泉海水环境及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姚西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平罗县农村污水提标改造及管网建设工程、黄河平罗段滨河水系扩整及四排口湿地生态保护工程、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综合治理及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平罗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验区中水工程、平罗工业园区崇岗片区污水收集处理项目等一批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持续改善水环境,切实保护黄河水安全。治气方面,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全力推进臭气异味整治和重点行业VOCs深化治理,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无组织排放企业改造和涉气“散乱污”企业整治等工作,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治土治废方面,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强化风险管控,统筹推进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畜禽粪便、工业固废、电子废弃物“六废联治”,综合防治土壤污染。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管理等制度,加快推进滨河海利建材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技术改造、坤厚环保无害化综合利用等项目,确保危险废物100%安全处置。

(二)强化“进取”意识,在推进规范整治整改上下功夫。

严格落实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A、B、C、D环境绩效分级管理,力争通过科学精准管控,达到经济发展、保障民生和污染减排的多赢。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切实做到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三)强化“服务”意识,在助力全县经济发展上下功夫。

紧盯国家项目支持方向,统筹抓好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谋划,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同时,积极为企业争取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进一步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审批改革,把好源头、简化程序、缩短时限,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按照要求和目标任务削减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为县域新上项目挪出总量空间。适时邀请专家为企业“把脉问诊”,组织企业相互观摩学习,积极指导企业环保升级改造,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亮剑”意识,在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上下功夫。

充分利用市生态环境智慧信息平台,采取“科技+人工核查”的工作模式严肃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对反复出现超标问题的企业,要作为监管重点,用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倒逼企业守法经营,合法生产强化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联合联动,借力助推生态环境执法的力度;要完善充实网格化监管,推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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