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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72/2020-0002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08日
标  题: 关于调整平罗县煤炭集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煤发〔2020〕43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调整平罗县煤炭集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平煤发〔2020〕43号

集中区各部(室)、非公企业:

为切实加强集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结合集中区实际,决定对平罗县煤炭集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就调整后的安委会及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及职责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主  任:达江峰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主任

副主任:张  强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  虎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马瑞章  张建龙  仇玉桃  张 璐  李 荣  冯 骁

达江峰负责煤炭集中区安全生产总体工作,张强负责安委会统筹协调工作;黄虎负责平罗县崇耀煤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各分管领导负责督查所分管部(室)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各部(室)负责人负责分管片区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办,马瑞章兼任安全办主任,具体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的开展,冯骁负责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在县人民政府和崇岗镇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集中区安全生产工作。

2、研究提出集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

3、分析集中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推动指导高危行业加强安全管理和科技进步等基础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二、兼职安全员及职责

(一)兼职安全员

每个部(室)、税控计量站设兼职安全员1名,具体人员如下:

1、经济发展部:兰宇翔

2、综合发展部:梧  桐

3、社会发展部:黄  亮

4、税控计量站:副站长兼任安全员。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

2、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做好税控计量站安全运行工作。

4、协助开展片区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协助采集本片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账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        

2020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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