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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3/2020-0002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10日
标  题: 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立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和法治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统领,强化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大力推进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要求,制定了《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方案的通知》(平环发〔2019〕67号)方案,分解落实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稳妥推进平罗县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机构更名挂牌工作。持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229份,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97起,收缴罚款529.51万元,移交公安机关案件3起,行政拘留4人,办结环保信访投诉件164件,倒逼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79.6%。黄河平罗段平均水质为Ⅱ类,都斯兔河(乌陶公路桥,剔除氟化物)水质平均为Ⅳ类,沙湖水质为Ⅳ类,第五排水沟平均水质为Ⅲ类;典农河平罗段主要污染指标第四季度水质基本达到Ⅳ类,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值较上年分别下降20%、55.8%、45.1%。

二、主要做法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积极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建设项目“多规合一”并联审批工作,简化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实行网上备案登记。截至目前,2019年审批报告书3个,报告表14个,提高了审批效率。

二是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2019年梳理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78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检查6项,奖励1项,其他类4项。

三是健全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完善了环境保护领域公开目录和标准事项清单共涉列三级事项,其中一级事项7项,二级事项14项,三级事项17项;修订完善环境保护工作流程,核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行政处罚的办事流程图。

(二)完善依法行政体系。

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战役,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执法行动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2019年度平罗县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安排》和《2019年度平罗县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关于印发平罗县2019-2020年冬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明确阶段治理目标和攻坚要求,推动各项任务落地。

(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细化分工21项(“回头看”整改16项,水环境问题整改5项)具体整改任务11名处级领导牵头包抓整改,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盯、能落实。截至12月底,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4项,2019年4月底完成整改的平罗园区循环园及医药园污水处理厂水质问题、精细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未运行等5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验收销号,10月底前完成整改的威镇湖截流净化项目补植水草1项任务已验收销号,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的环保督察下沉期间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平罗工业园区铁合金和活性炭等5项已基本完成整改,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的6项已完成整改2项,正在推进4项。

二是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治、建、管、防”并举,整合各部门力量,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落实。拆除工业燃煤锅炉16台24.96蒸吨,实施燃煤锅炉“改气改电”16台26.73蒸吨、散煤“双替代”38台18.3蒸吨,提升改造12个洁净煤配送中心,投资250万元为839户居民免费配送洁净煤1724吨,取缔无照经营劣质煤6户。推进天瑞电厂超低改造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16个,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窑炉治理、堆场治理等项目26个。落实城区建筑工地“6个100%”防尘措施,出动机械清扫车辆8台,提高机械清扫和喷雾降尘频次;开展公路洒落物污染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货车飘洒、遗洒货物72起;加大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84%,秸秆焚烧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封堵取缔第五排水沟沿线及沿线支沟排污口21处,第三排水沟9处鱼塘排污口,循环园不规范排污口25处;32家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和污水预处理设施,实现了排水量和排污指标全程监控。完成大水沟水源地保护区矢量边界勘定,安装保护围网5公里和维修大型宣传牌6块,拆除大水沟源地范围5家碳素企业和1家易成林葡萄园;每季度对全县16处农村饮用水源地32眼井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四是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攻坚战开展重点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8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并严格落实;疑似污染地块1家企业完成土壤监测;全县备案畜禽规模养殖场67家,建设堆粪场3.5万平方米,建成有机肥生产线4家,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6%,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96.3%;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完成23家危险废物企业、24家固体废物企业、32家煤焦油使用企业及24家医疗单位申报登记,开展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安全大检查,监督7家危险废物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置各个环节严格规范管理。

五是打好工业企业整治攻坚战加快散乱污企业整治,崇岗煤炭集中区267家关停取缔类企业全部完成“两断三清”,320家停产整治类企业停产整改103家,217家处于停产状态。平罗工业园区59(含西大滩及前进农场片区)“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的35家已完成“两断”(断水、断电)34家,33家完成“三清”(清原料、清产品、清设备)1家正在清理原料,1家调整为不断电整改类企业;19家停产整治类企业已全部整改;5家限期搬迁类企业已搬迁完毕开展企业规范化治理,分行业制定整治标准推进企业治污、治乱、治脏规范化治理,160多家企业投资额约18亿元,建设全封闭工业堆场297个,升级改造污染防治设施314套,新增污染防治设施522套,园区整体面貌显著提升。

六是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严把“产业导向、项目准入、节能减排”关口,环评审批、备案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05个。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15场次,举办企业负责人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班7期,增强企业守法意识;严格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采取交叉查、突击查、夜间查、周末查、上下班错时查等方式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倒逼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快挂牌督办改正,沙湖旅游区北岸污水处理厂已通过生态环境部验收;新安科技完成第一阶段治理整改验收,正在第二阶段修复治理;吉元冶金基本完成治理调试运行,污染物指标逐步下降。开展地表水监测、农村空气环境质量试点监测,重点排污单位废水监督性监测,取得有效监测数据1444个。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业倚重倚能现状尚未根本改变,传统煤烟型污染与臭氧、PM2.5、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新老环境污染问题交织,生产性污染和生活性污染叠加,环境空气质量不降反升,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二是第三排水沟平罗段来水复杂,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精细化管理还不够,年底实现地表水Ⅳ类水质目标难度较大;三是散乱污关停取缔企业“易关难取”,断电断水容易,但是清理设备、原料、产品的工作难度大;四是部分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治污、治脏、治乱进展缓慢;一些企业在重点产污环节缺乏行业标准和技术支撑,治理效果不明显。五是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进展缓慢,执法、监测技术手段落后,人员能力不足,环境监管能力和信息化建设还远不能适应形势任务发展的需要。

四、2020年工作安排

()加快整改督察问题紧盯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16项、水环境问题整改5项具体整改任务,把尚未完成的问题列出详细清单,以整改时限为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期销号。

()全力推进污染防治强化大气综合治理,以重点行业提标改造、燃煤锅炉淘汰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为重点实施一批大气污染治理项目,严管道路、建筑扬尘,有效管控秸秆焚烧行为,确保到2020年底,PM10、PM2.5浓度进一步降低,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8%,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全程质控管理,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强化固废、危废监管,坚决杜绝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处置,保护好土壤环境

(三)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时段的巡查和突击检查力度,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夜间检查和交叉执法多种方式,严厉打击超标排污、设施停运等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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