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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0/2019-0011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崇岗镇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24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崇岗镇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崇政发〔2019〕93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崇岗镇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崇政发〔2019〕93号

各村、社区:

为加强我镇网格化管理工作,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将《崇岗镇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崇岗镇村(居)网格员考核细则

平罗县崇岗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崇岗镇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

为深入推进网格化工作高效运行,强化绩效考核导向作用,充分调动网格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提升网格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效能,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22个网格员和网格监督员、督导员。

    二、考核形式

坚持常态管理,每个网格员考核基础分值为100分,通过网上系统检查、现场查看、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各村实行每季度考核一次,社区实行每月考核一次。在此基础上实行奖励加分、处罚扣分,最终分值为每个网格员每季度最后实际得分,用此计发补助。

    三、考核内容及细则

(一)考核内容

1.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重要工作完成情况。

2.采集基础信息、社情民意联络、协调解决矛盾纠纷、代办公共服务和协助行政审批事项入户核查、流动人口管理、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等网格基础性工作完成情况。

3.网格员履行工作纪律、作风效能等情况。

4.其他临时性安排的工作。

(二)考核细则

1.每季度组织召开网格员工作例会,每少参加一次扣2分。

2.开展网格内人口(含流动人口)、房屋、协调化解矛盾纠纷等各类基础信息的采集录入,信息采集不全、不准确的1起扣1分,主动及时更新,未按规定录入或变更一次扣1分。

3.每周撰写工作日志不少于3篇,少一篇扣1分;每周走访不少于10户,少走访一户扣0.5分。

4.每周报送事件信息不得少于1件,按规定报送事件,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做到逐件(次)有结果并回访,凡不达标事件数或不按规定报送信息事件一件扣1分。

5.按时办结上报事件,不得超期,超期一件扣1分。

6.重点做好吸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邪教人员、上访人员、精神障碍患者需每周走访一次,重点上访人员需每天走访一次,并将走访和管理服务记录在网格化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录入,每周每人不少于1次,缺少1人次扣1分。

7.因网格员工作失误、排查不到位、信息未掌握、上报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网格内发生群众集体性上访,闹事等重大事件的,发生一起扣5分;因信息上报不及时,发生群体访或进京的扣除一个季度补贴;到银川个人或群体访的,发生一次扣100元;到市上、县上上访的发生一次扣50元。

8.实行亮牌服务,网格员工作时间需佩戴标识明显的胸牌或工作证,未佩戴标识明显的胸牌或工作证发现一次扣0.5分。

四、奖惩兑现

对考核不合格的网格员予以扣罚,扣罚部分作为对工作显著的网格员的补贴经费(其中在网格内发生的重大事故未能及时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网格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扣除本季度所有补贴并追究相关责任)网格员参加学习培训、报送动态信息、记录基础台账、撰写电子民情日志等是否全面、准确、及时,处置各类问题的时效与实效情况以及群众知晓率、满意测评情况信息排查。网格员工作性补贴的80%正常发放,20%作为绩效工资,对年底考核末三位的网格员绩效工资扣除奖励给排名前三位的网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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