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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7/2019-0004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3月2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人社发﹝2019﹞72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平人社发﹝2019﹞72号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

现将《2019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9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9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全区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两会”和全国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稳预期。围绕打好“三个攻坚战”、实施好“三大战略”,着力稳定就业局势,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人才人事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人社扶贫,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县人社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为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一、强化政策落实和服务,大力促进就业创业

(一)全面落实就业和创业政策。落实积极就业创业政策,紧扣乡村振兴战略、脱贫富民战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将创业就业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脱贫攻坚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推进全县城镇新增就业22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2%。统筹用好就业和创业补助资金,实施人才回乡创业“千百十”行动计划,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人员创业;完善“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新服务”三位一体帮扶工作机制,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00万元;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举办形式各异的创新创业大赛,全年培育创业实体600个,其中:培育小微企业200个、培养小老板400人,创造新就业岗位1900个,全民创业带动就业4000人。扶持创建国家、自治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进一步提升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整体功能,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吸引高校毕业生、鼓励青年来平创业和带动就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继续做好毕业“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和青年就业实习见习的统筹实施工作,全面落实实名制就业管理服务,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90%以上。

(二)切实保障重点群体稳妥就业。继续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转移示范县、全域旅游示范县、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县的契机和双创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电子商务等各类基地园区,促进农业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开辟就业新渠道新岗位,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000人,实现工资收入2亿元。加大城镇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组织就业服务“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开展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发挥各类经营主体、劳务派遣机构、劳务经纪人的作用,妥善做好生态立县、化解过剩产能、小散乱污企业治理过程中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和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再就业工作,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0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35人。落实好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机制,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春潮行动”,全面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培训机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推进精准培训,有针对性做好转岗职工、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专项职业培训和技能就业培训,实施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进一步落实好培训提升、技能鉴定、职介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补助直补企业或个人政策,提高就业能力,全年开展各类培训1860人,确保就创培训和扶贫培训任务圆满完成。

(四)强化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意见,建设智慧化、便民化就业信息监测体系,建立“互联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平台,制定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标准,加强人力资源、劳动力、创业就业人员摸查和统计,加强就业失业形式监测预警,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地区,精准评估就业形式变化和风险隐患,加强政策储备,精准采取措施,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的底线。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建设,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规范审批、监管、年审劳务派遣机构和辖区内职业技能学校,逐步建立乡镇、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点;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素质,继续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招聘会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主动与周边邻近县市区人才市场、职业院校对接,构建劳务输出输入信息互通平台,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二、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五)职责稳妥有序对接。完善征管电子平台和维护参保数据,积极稳妥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与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划转对接。

(六)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社保与部门和企业之间的协同配合,巩固拓展全民参保登记成果,以保障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为目标,以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企业稳定就业人员为参保重点,大力宣传、动员、鼓励、支持企业、群众踊跃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维护权益,化解选择性参保问题。夯实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长效工作机制,继续推进交通、电力、水利等行业按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新建项目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达到 95%以上。落实工伤预防费政策,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健全转移接续机制。

(七)强化监督稽核力度,建立征缴新机制。按照《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规定,建立人社、税务对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协查机制,成立税务局、社保局、劳动监察执法局联合稽核组,加大对企业参保和申报社会保险费稽核力度,建立和规范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员工参保、依法申报缴费基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长效机制,确保足额征缴。

(八)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及时跟进养老改革部署。积极稳妥落实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跟进落实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和调整缴费基数,落实受处分人员等特殊群体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执行遗属待遇、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等配套政策,完善到龄退休审核办法和审批制度,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金调剂制度,确保各项待遇及时足额发放。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落实,稳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新老退休人员待遇计发办法衔接。落实城乡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跟进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继续落实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落实职业年金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企业年金管理。

(九)加强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严格执行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加强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完善经办制度,严格控制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和标准,建立基金运行预警机制和基金内部巡查制度,按季度分析基金预算执行情况,通报预算收支进度,防范基金潜在风险和防控基金管理风险。执行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落实社会保险参保个人失信管理办法,坚决查处骗保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支出和不合理支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和处罚,确保基金安全。

(十)深化经办体制改革,整合职能提高办事效率。按照国家部署,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集中统一发放。完善社保视觉识别系统。推广使用电子社保卡,拓展社保卡综合应用,社保卡覆盖全县 99%的户籍人口。加强社保信息化建设,提升社保、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优化办事流程和环节,缩短办事审批或办理时间,提高效率提升效能。将社会保险工作纳入对部门、乡镇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把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向乡镇、社区民生服务大厅延伸。

三、加强人事人才管理

(十一)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引进一批急需的创业创新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推动科研合作,继续开展专家基层服务行活动。实施国家百千万人才、政府特殊津贴“351人才工程”评选、表彰。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和特殊人才评审办法。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评配合工作,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国家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0)和提高技术工人待遇配套政策。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十二)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宣传落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政策。继续推进公立医院、文化体制人员总量管理改革。落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做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晋升工作。做好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公车制度改革人事管理工作。提升事业单位人事业务信息化管理水平,优化岗位设置,推进岗位竞聘,轮岗交流,规范事业人员考核奖励、监督管理工作,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和备案,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完善人员辞职、解聘制度。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规范公开招聘行为,加强人事考试安全管理工作,增强事业单位选人用人能动性。管理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平台。

(十三)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时跟进国家政策,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和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政策,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巩固拓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成果。落实事业单位完善不同岗位差别化分配方法,落实事业单位艰边津贴标准正常增长机制。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加强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数据质量管控,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开展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评估督查工作,完善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

四、健全和谐劳动关系

(十四)稳步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和合同备案。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服务,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推动劳动合同规范签订,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指导企业全面开展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集体合同签单率90%以上,健全合同管理备案制度,做好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化建设。

(十五)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完善协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继续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监测预防,建立经常性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排查和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做好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处置工作。制定企业关爱职工和职工热爱企业活动意见,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积极稳妥做好职工分流安置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执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深化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两网化”建设,推动信息化建设,推行“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和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体系建设,落实依法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工资失信企业“黑名单”。

(十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处理能力。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方式,落实裁审衔接实施意见,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仲裁办案标准化管理,健全完善办案制度,开展案卷评查,进一步统一办案尺度。做好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工作,提高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仲裁结案率达到95%以上。依法落实终局裁决规定,扩大终局裁决比例,终局裁决率达到40%以上。进一步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基层组织,推动调解工作规范化,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配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设施设备,实现标准化、信息化。

五、加强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实施“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整合办事服务窗口各管理平台和各类数据资源,优化人社数据网络,建设统一的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进“金保二期”项目信息化建设,凡具备条件的事项均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深化不见面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服务管理流程,按时间节点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不见面”办理。通过宣传宁夏12333微信公众号,推介平罗人社、平罗就业与创业服务、平罗劳动保障监察、平罗社会保险服务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广泛宣传、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十)扎实推进人社扶贫工作继续实施就业扶贫“百千万”行动,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20182020),  执行平罗县脱贫攻坚“双二十条”,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做好政策性生态移民和劳务移民困难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各类就业创业服务,推进扶贫车间等就业载体建设,多渠道促进劳动力就业。开发政府购买农村社会化服务,专项购买公益性岗位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落实好社会保险扶贫任务,实施精准社保扶贫,落实好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和60周岁以上贫困人员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政策,推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推进人社扶贫信息平台建设,做好定点扶贫帮扶工作。

(十)推进法治人社建设。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加强政策解读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及定期清理机制,维护政令畅通,确保依法行政。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人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人社系统行政许可办理流程标注化建设,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

六、加强部门自身建设

(二十)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党性党纪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实施“三强九严”工程,加强人社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人社党建品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活动为契机,加强人社系统工作人员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训工作,建设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干部队伍。

(二十一)推进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推进行风建设三年行动,强化窗口作风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开展业务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做好“人社服务标兵”主题宣传,加大系统行风建设明察暗访,加强行风领域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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