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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网信办发〔2018〕22 号关于开展全县互联网网站及新媒体平台 信息发布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为扎实做好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各项工作落实,县网信办定于2018年9月27日至10月13日开展全县互联网网站及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进一步规范互联网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转载和链接管理,完善工作流程,推动技术升级,加强审核把关,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杜绝政治差错及其他严重内容导向差错。
二、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对象主要为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互联网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信息发布平台。
三、检查内容
1.《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网站建设管理的通知》《关于严格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遵守情况(包括单位制发文件、工作信息、工作动态网上公开情况、自媒体平台发布管理等);
2.内部相关制度建立完善和执行落实情况(网上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网上舆论回应引导)。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9月27日至9月28日)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等相关法规、规定要求,组织对自办和管理的机关、单位、媒体互联网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已刊登信息、网络安全漏洞等进行彻底筛查整改。
(二)抽查阶段(9月29日至9月30日)。
县网信办将开展督导检查,并对全县党政机关网站进行远程漏洞扫描(具体检查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整改阶段(10月8日至10月31日)
各乡镇、各部门对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与整改效果进行总结,并及时转化为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检查工作,组织专人对本单位管理的网站及新媒体平台认真开展自查整改。
(二)加强组织,强化督查。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本乡镇、本系统、本行业各单位自查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
(三)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各乡镇、各部门于9月28日18:00前将自查工作报告报送县网信办。县网信办将对此次检查整改、抽查情况,以及对自查不认真,抽查中再次发现网络意识形态等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在年度目标考核工作中予以扣分。
平罗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
(删减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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