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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平罗县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揭牌暨启动仪式的通知
平妇发﹝2018﹞70号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水平,县妇联、县司法局携手对县域内律师事务所进行考察、审核、推荐、评审,决定命名宁夏鑫源律师事务所、宁夏宁众(平罗)律师事务所、宁夏大潮人律师事务所3家律师事务所为平罗县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经请示县委同意,举行平罗县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揭牌仪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8年11月1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宁夏鑫源律师事务所,会期半天。
二、参加人员
县妇联相关领导及全体干部,各乡镇妇联主席和专职副主席,城关镇各社区妇联主席。邀请县司法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
三、有关要求
1.参会人员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需向县妇联主要领导请假。
2.参会情况将在一定范围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3.参会人员请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按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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