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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9/2018-9070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13日
标  题: 关于做好平罗县2018年度“建设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卫计发〔2018〕264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平罗县2018年度“建设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验收工作的通知

平卫计发〔2018〕264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2018年度自治区“建设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动实施方案》(宁卫计办发[2018]9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18年“建设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机构”创建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工作 

  做好“建设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动的宣传工作,直接关系到此项活动是否得到群众满意认可,各相关单位要在活动创建过程中,特别是在群众满意度测评前要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让群众真正能感受到开展活动给群众带来的切身实惠。 

  (一)宣传内容。各相关申报创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当地开展的“先住院、后付费”、基层远程会诊工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千名医师下基层”、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群众能直接感受的惠民工程,作为活动的主要宣传内容与“建设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动相结合。 

  (二)宣传形式。可通过发放宣传册、告居民一封信、制作展板、利用各种媒体等进行大力宣传,也可组织当地群众、村干部、患者代表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地观摩,使群众广泛知晓活动的相关内容。同时,结合在创建活动中总结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通过创建活让群众得实惠的良好氛围。 

  二、建设活动单位 

  在唐徕、东街、太西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群众满意社区卫生服务站创建和星级社区评定工作;在城关镇、头闸镇、黄渠桥镇、姚伏镇、高庄乡、渠口乡、通伏乡、红崖子乡、宝丰镇、高仁乡、崇岗镇11家卫生院辖区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村卫生室”创建活动,创建任务详见附件。 

  三、验收时间 

  2018年9月17日-21日 

  四、验收方式 

  审核验收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单位,验收覆盖每个乡镇卫生院辖区的村卫生室。 

  (一)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本单位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创建活动情况的书面汇报,了解创建活动整体情况,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本单位对活动的重视程度及保障情况; 

  (二)现场查阅乡镇卫生院对辖区村卫生室指导创建验收和组织开展创建活动的相关文件、现场验收图片等资料; 

  (三)采取现场查看、随机访谈、电话回访等方式,严格按照现场验收综合评分表相关内容进行审核。  

  (四)访谈群众,听取辖区居民对创建单位服务满意度。 

  五、验收结果 

  初验收工作结束后,审核验收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提出审核意见,经活动小组办公室集体研究,将初验结果上报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建设“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机构”活动的验收准备工作。 

  (二)各相关单位要对照年初上报的任务名单,严格按照要求,于2018年9月10日前上报本单位建设“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机构”活动,方案、整改报告、自评结果、总结及“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机构”申报表(一式四份)、各类证件及相关工作图片资料。 

  (三)县卫生计生局对创建活动推进缓慢、工作不扎实、自评流于形式、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确保年度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四)测评团队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验收当天8:30在公共卫生大楼北大门集中乘车,不得迟到。 

  附件:1、2018年平罗县创建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机构任务表 

        2、2018年满意基层医疗机构验收工作日程安排  

  平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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