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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2/2018-9030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04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平罗县信访督办局2018年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平信发(2018)46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平罗县信访督办局2018年政务公开

平信发(2018)46号

 关于印发平罗县信访督办局2018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的通知

 

岗位

现将《平罗县信访督办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平罗县信访督办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平罗县信访督办局

201874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信访督办局2018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8年平罗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入推进五公开紧紧围绕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时效,着力打造人民满意信访

一、深入推进“五公开”,促进行政依法依规

(一)加强行政决策公开

1.完善公文、会议办理程序。落实“五公开”要求,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提交党组会议审议的涉及民生的重要信访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开并明确标注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

    2.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出台重大决策,主办部门应

将文件及其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的同

时在平罗县政府网站和相关媒体发布。及时通过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将群众信访案件办理进展情况进行公开。做好媒体舆情监控并及时回应舆论关切。

3.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

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规范答复

申请人。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

应当及时主动公开。

(一)加强“三个清单”公开。

1.结合当前信访工作改革和职能优化,抓紧做好信访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信访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的监督和制约,推动信访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2.根据区、市、县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建立完善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明确职责边界。

二、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促进政策落实落地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县有关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策,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向“深水区”迈进。

(一)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654号)要求,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县信访督办局预决算公开,分级分类,集中展示县信访督办局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季度“三公经费”等公开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二)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根据县委、政府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适时制定我局实施方案。

2.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在源头上保证信息的真实性、规范性。通过平罗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微门户,及时、准确、广泛发布信息。完善《平罗县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实施意见》,不断提高责任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意识,通过规范发布民生信息更好服务群众生活。

(三)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机制。

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县信访督办局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相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注重运用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平台,实现所有信访件的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三、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努力增进社会共识

   (一)扩展解读范围。

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打造西部地区转型发展先行区、全国脱贫攻坚示范区、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以及推进“三大转型”、打造“一翼四城”、实现“两个转变”等中央、区、市、县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统筹推进的同时,重点抓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实施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市“三大战略”等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二)完善解读机制。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积极通过参加政府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三)提高解读实效。

积极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地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解图标、音频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解读效果。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岗位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事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读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充分运用中央和地方新闻媒体及所属网站、“两微一端”做好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发挥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正确引导舆论。

四、切实做好舆情回应,主动引导社会预期

(一)把握回应重点。

认真贯彻执行区、市、县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以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自治区经济社会重大政策措施、影响党委政府公信力、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政务舆情,要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加快建立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政务舆情监测机制,突出做好信访、民生等领域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地引导社会预期。

(二)强化联动机制。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制定《平罗县信访督办局网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

(三)加大问责力度。

积极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建立完善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且造成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对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深入整改。

五、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创新创优发展环境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引导群众进行网上信访,做到信访事项不见面马上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全面准确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二)提升信访大厅服务能力。

加快推进信访大厅标准化建设,推动线上线下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信访人和涉事单位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加强信访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结合信访人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优化力量配置。

六、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增强支撑保障能力

(一)强化网站建设管理。

做好网站建设规划、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明确责任领导,指定内设岗位或委托其他专门机构,具体承担网站技术平台建设维护、安全防护,以及展现设计、内容发布、审核检查和传播推广等日常运行保障工作,切实提升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运维水平。

(二)管好用好政务“两微一端”新平台。

1.充分发挥政务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2.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两微一端”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强化维护能力,提升关注度及活跃粉丝数量。

七、加快健全制度规范,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一)深入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认真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2.对照新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机制建设,抓紧建立完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引导、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全链条、无缝隙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体系。

3.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4.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条例的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普及活动,营造全社会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党厅字〔201812号)要求,依法依规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公民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三)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1.开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并于201812月底前完成目录编制和动态更新调整机制,并对外发布。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

2.强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应用。在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同时,编制依申请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要细化明确责任岗位、公开时限、审核程序和发布平台等内容,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拓展成为实用性强、简易明了的政务公开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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