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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发科发〔2018〕504号关于黄渠桥镇锅炉煤改气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平发科发〔2018〕504号
黄渠桥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黄渠桥镇锅炉煤改气的请示》(黄政发〔2018〕18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精神,妥善解决镇政府原有燃煤锅炉污染问题,减少冬季烟气排放。同意实施黄渠桥镇锅炉煤改气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址
平罗县黄渠桥镇政府院内。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拆除改造燃煤锅炉为清洁能源锅炉,总计供热面积3600平方米,职工餐厅使用双眼大灶一台、新增燃气热水器一台及供暖管道和暖气片改造升级。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54万元。资金来源:申请环保专项资金。
五、建设期限
2018年。
六、投资效益
项目实施后,将有效解决镇政府燃煤锅炉污染问题,改善干部职工办公环境,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
望接到批复后,要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投资实施项目,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项目资金要专账、专户管理,超支不补。同时,要严格按照“四制”要求,加强工程管理及安全监管,尽快完善相关手续,确保工程质量。
此 复
平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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