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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1/2018-8933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18年10月09日
标  题: 平发科发〔2018〕504号关于黄渠桥镇锅炉煤改气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发科发〔2018〕504号 有效性: 有效

平发科发〔2018〕504号关于黄渠桥镇锅炉煤改气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平发科发〔2018〕504号

黄渠桥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黄渠桥镇锅炉煤改气的请示》(政发〔201818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精神,妥善解决镇政府原有燃煤锅炉污染问题,减少冬季烟气排放。同意实施黄渠桥镇锅炉煤改气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址 

  平罗县黄渠桥镇政府院内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拆除改造燃煤锅炉为清洁能源锅炉,总计供热面积3600平方米,职工餐厅使用双眼大灶一台、新增燃气热水器一台及供暖管道和暖气片改造升级。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54万元。资金来源:申请环保专项资金。 

  五、建设期限 

  2018年。 

  六、投资效益 

  项目实施后,将有效解决镇政府燃煤锅炉污染问题,改善干部职工办公环境,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 

  望接到批复后,要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投资实施项目,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项目资金要专账、专户管理,超支不补。同时,要严格按照“四制”要求,加强工程管理及安全监管,尽快完善相关手续,确保工程质量。 

      此 复    

                              平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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