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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06/2018-8697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党群部门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20日
标  题: 关于全县2018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暨“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平纪发〔2018〕51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全县2018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暨“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督查情况的通报

平纪发〔2018〕51号

各级党委(党组),直属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压实全县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的落实,近期,县纪委监委组成2个督查组,对13个乡镇、45个部门(单位)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暨“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反馈等方式进行。从督查情况来看,大多数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能认真贯彻区、市、县要求,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措施有力,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一)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各级党组织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绝大多数被督查单位党组织能够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主动压实责任,对照《2018年平罗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季度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适时听取下级党组织汇报,每半年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严格落实“党内谈话”“全程纪实”“双述双评双公开”等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城关镇、高仁乡、环保局、林业局针对班子成员及各科室不同职责分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林业局进一步压实责任,半年对下属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市场监管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程纪实”办法到位,形成详细的纪实台账。民政局将“三个清单”延伸到各业务科室,实现责任到岗。检察院坚持党组理论学习、全院干警大会学习、支部党员大会学习、科室例会学习“四位一体”学习机制,深化干警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 

(二)完善责任体系,推动监督责任履行。各乡镇、部门纪委进一步回归主责主业,督促所在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效开展。13个乡镇纪委共处置问题线索62件,其中谈话函询2件,初步核实59件,立案审查14件;12个部门纪委共处置问题线索39件,其中谈话函询20件,初步核实1件。公安局健全民警辅警预防体系,开展日常谈话242人次,谈话提醒46人次,批评教育11人,诫勉谈话11人次,筑牢民警辅警思想防线。渠口乡建立“四谈”机制,分层次进行任职廉政谈话、廉政教育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共约谈乡村干部4人。宝丰镇开展干部作风建设督查6次,着力整治“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等突出问题,对纪律松散的16名干部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崇岗镇建立常态化的督查通报机制,先后下发通报18期,对执行工作不力的3名村书记给予停职处理,对违反工作纪律的2名领导、5名干部给予通报和处罚。市场监管局组织全体干部观看廉政教育宣传片3次、传达违纪案件通报11次,利用新媒介传递“温馨廉政提醒”400余条,将廉政教育融入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和生活。 

(三)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扎实推进“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开展。大部分被督查单位能够按照县委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深入开展具有乡镇、部门特色的“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县委办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评优亮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有效推动了活动的开展。政府办细化整治任务和工作措施,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推进“放管服”持续深入。县委组织部深入组织开展“大走访”活动,梳理问题、意见建议1325条,整改846条,对于整改落实的问题,及时接受群众和相关人员对整改效果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计局向被审计单位发放作风建设调查问卷,针对查找问题建立《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问题整改台账》。政务服务中心签订“作风建设深化年”承诺书,印发问题整改方案,确保查找问题整改到位。政研室建立活动阶段性整改台账并公开晾晒接受监督。人社局建立《领导干部督查工作制度》,对本系统干部作风、窗口服务情况开展明察暗访3次,确保作风持续向好。 

(四)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各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按照区市县要求,对照五个严禁,19项内容认真核查本单位2013年以来财务凭证,查找梳理存在问题,深入整改问责。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八个问题”等逐级查找存在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进行公开晾晒,主动接受监督。持续强化节点检查及专项督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水务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认真梳理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存在问题,及时上报问题清单和整改问责印证材料。林业局针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十种新表现”印制发放反“四风”廉政宣传漫画册,下发征求意见通知,深入查找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城关镇、陶乐镇、教体局、财政局在本乡镇本系统内开展升学宴、入伍宴、谢师宴大排查,与相关人员签订承诺书,进行提醒谈话,做到提醒在前预防在前。宝丰镇、崇岗镇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及时备案操办事项,对操办人进行谈话提醒,加大事后监督力度。政协办与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签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承诺书》《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婚丧等事宜承诺书》《不举办“升学宴”承诺书》《廉洁从政承诺书》“四书”,进一步提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头闸镇充分挖掘头闸镇俞德渊历史人物清廉事迹,打造清风文化展馆,举办平罗县头闸镇首届翰林清风文化节,用本土历史人物讲好身边廉洁故事,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五)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乡镇严格落实《2018-2020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相关要求,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在各村(居)张贴举报公告,公示举报内容、举报电话,将便民监督卡发放至每一户建档立卡户手中。扶贫相关部门党组织严格落实领导包抓、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及时上报。扶贫办、财政局、审计局、发改科技局等部门共同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2016年—2017年各类扶贫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监管到位。民政局对全县15800余户的城乡低保审批、城乡高龄审批、贫困大学生救助审核进行家庭经济核算,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陶乐镇、红崖子乡在乡(镇)村两级搭建信息公开平台、“三资”监管平台和扶贫公开公示监管平台“三个平台”,将各类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公开晾晒,进一步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加大管理力度,确保电子廉政档案建档工作扎实推进。大部分乡镇、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电子廉政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廉政档案系统规范运行,相关设备保管使用符合规定。同时,及时更新完善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信息,建立一般党员干部电子廉政档案。 

二、存在问题 

在督查中,发现个别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有的单位贯彻落实《2018年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工》中存在重部署、轻落实,文件照搬照抄、工作流于形式。有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不规范,内容千篇一律。有的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不到位。有的单位落实“党内谈话”“全程纪实”“双述双评双公开”三项制度不到位、不规范,对规定内容和工作要求掌握不准确,执行不到位。有的单位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不细、不实、不具体。有的单位没有按规定每半年向县纪委监委报告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情况。工信局、文广局、商务局、德渊集团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党委(党组)会议没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交通运输局、发改科技局、农改中心、总工会、科协制定的《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没有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存在照搬照抄现象。姚伏镇、红崖子乡、农牧局未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任务分工,与班子成员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千篇一律。高庄乡、黄渠桥镇、供销社、政务服务中心“党内谈话”“全程纪实”“双述双评双公开”三项制度贯彻执行不力。信访督办局在2018年1月5日安排本年度重点工作的会议记录中出现3月份开展的“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 

(二)履行监督责任不严格的问题。部分部门纪委履职能力不强、监督责任不到位,职能作用发挥不够,不能及时督查所在单位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一些乡镇纪委“三转”还不到位,个别乡镇纪委书记还分管着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实际工作中不能充分聚焦纪检监察主责主业。 

(三)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还存在不重视不平衡的问题。部分单位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只有工作方案和问题清单,没有具体的工作抓手和落实措施,以作风建设促进业务工作成效不明显。有的单位党组织对“三查三看三比”问题整改台账公示后,跟踪落实不及时,部门负责人对个人问题整改台账把关不严,没有落实整改任务。有的单位对“三不为”问题专项整治认识不足,抓干部作风措施不多,效果不明显。工信局开展“三查三看三比”活动不到位,没有按照文件要求深入查找问题,分层分类建立“三查三看三比”台账。头闸镇、卫生计生局、文广局“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氛围营造不明显。环保局、县党校、司法局等单位只建立“三查三看三比”问题清单,对问题整改销号不及时,没有建立阶段性整改台账。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还不到位。有的单位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整改不彻底,对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没有做到应查尽查,特别是对下属单位专项治理问题查找情况不了解;对违规违纪的人员不问责处理或问责处理不到位。有的单位在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过关了事的思想,自查问题、整改落实上不到位,没有按照文件要求逐级逐人建立台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浮于面上。有的单位在重要节点没有及时提醒警示,缺乏对本单位及下属二级单位的监督管理。城关镇、渠口乡对干部作风管理不严,个别站所、中心和社区工作人员不在工作状态。高庄乡民生服务大厅个别工作人员接待群众态度冷漠,对群众提问告知不明确。交通运输局对下属二级单位公车使用管理不严,发生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五)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成效还不够明显。个别乡镇、扶贫部门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居)干部的监督管理仍需加强,目前全县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如低保、危房改造等领域还时有发生,基层干部侵吞、套取涉农扶贫资金的现象依然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乡镇和扶贫部门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危害认识还不到位,特别是对扶贫领域作风问题认识还不够,工作缺乏主动性,对职能职责范围内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不深入,工作进度滞后;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有待加强,虽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但联席会议制度落实还不到位,涉农相关部门间依然各自行动,缺乏有效沟通,信息共享不畅。 

(六)电子廉政档案建档工作还需不断完善。个别乡镇、部门对电子廉政档案建档工作不重视,更新完善工作推进缓慢。部分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织负责人对本单位领导干部纸质版的廉政档案只负责签字,没有对填写内容进行认真检查、核实,对个别领导干部漏填、填写不规范、其他人员代填等违规情况不能及时发现制止;对本单位电子廉政档案设备管理不到位,使得电子廉政档案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安监局对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管理不严格。 

三、工作要求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职责,抓好责任分工落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提高认识,真正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反映出部分单位仍然存在着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到位,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各级党组织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加强学习,坚决贯彻中央、区市县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知责履责尽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严格贯彻“全程纪实”“党内谈话”“双述双评双公开”等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执行到位,坚决不能让县委制定的从严治党的各项制度虚化空转、流于形式。 

(二)强化措施,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各项重点工作。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研究贯彻县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和队伍实际,细化措施、明确目标,把责任压实到所属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身上。要做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后半篇”文章,在查纠问题、整改落实、问责处理上下功夫,确保不留隐患、不留死角。从严从实抓好下半年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对年初的各项计划、安排以及各种清单任务,认真梳理一遍,对照抄照搬的,与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工作结合不紧密的条款抓紧修改完善。同时对照已经制定的工作计划安排,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年初的各项工作安排都能落实到位,力戒重安排、轻落实,只安排、不落实的形式主义。从严从实抓好“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下半年要结合开展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各单位在“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过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持续加大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力度,确保扶贫违纪问题、作风问题一个不漏,整治到位,问责到底。 

(三)主动作为,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各级党组织要以这次督查为契机,突出问题导向,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督查组反馈的意见建议,认真整改、抓好落实,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要对落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一次深入细致地“回头看”,深入查找问题梳理、责任追究方面存在的问题,彻底纠正、认真整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对专项治理以后新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一律从严从重、顶格处理。县纪委监委将梳理督查发现的问题,针对各乡镇、部门(单位)单独制定下发《督查整改通知书》,连同督查通报的问题,责成被督查单位认真研究,分析原因,坚决予以整改,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将整改情况于10月15日之前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此次督查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将列入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作为评分依据之一。 

中共平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平 罗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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